第九章   基督徒的德行和本分 第一节   德行的定义

    德是一种主动的品性,或说能力。习以为常的选择善,即谓之有德。德乃指一种经常不变的意志品性或品格而言,表现于专心向善。基督徒品格之所由养成,全在乎这种修德的原理。有心向善即谓之有德。基督徒的德行就是立定主意,在任何情形之下,总要求基督教最高的善得以实现。古圣徒作诗说:「上帝啊,我心坚定,我心坚定」(诗五十七:7),这就是德。「生活在圣灵里面」,「在圣灵里面行事」,「圣灵的心意」像这一类的说法,无非是要说明这种基督徒德行思想的一贯原则。
    德既是一种品格的质,就不能把它分为许多独立的单位。各种基督徒德行必得有一合一性,这合一性存在于爱里。爱是基督徒诸德之源。使徒保罗把爱讲为基督徒恩典中之最大者。「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十三:13)信与望有接收性,乃指领受而言,爱有交通性,乃指施予而言。基督自己把爱看得最高,所以地他说:「施比受更有福」。新约不拿信或望求比拟上帝,却说:「上帝就是爱」。(约壹四:8)假若爱是我们所能有的上帝的最高概念,那么很显然地我们也不能为人设想出比爱更高的理想。基督徒的品格是在信中形成,但生活在爱里面。爱是由信发生出来的精力。「原来往耶稣基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一切其他基督徒德行都包括在爱中。一切基督徒德行都由向上帝与向人的爱生发出来。由一根本中生出一连串的美德(加五:22-23;弗五:9-10;彼后一:58)。信是基督徒品格形成的原因,爱是它体质的原则。好像花放香气,乃其性使然。信的生活也是这样发生出爱来。爱是基督徒联合诸德的首德。
    正义这个德行总不可与爱分离。只有那同时又合正义的爱方算真的爱。无论何种不合正义的事,不管它含有若何成分的热情,都不能与基督徒的爱调和。一个基督徒自命爱人,却不以正义待人,一定没有基督徒的爱。只要我们能了解正义乃爱的一部分或另一面,许多由基督徒的爱所闹笑话,都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