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课:婚姻和圣秩(神品)圣事
第四十课:婚姻和圣秩(神品)圣事

七件圣事中前五件与个人较密切;后二件(即婚姻与圣秩)则用于发展团体。目的是为了建设和延续人类及教会团体,使人类团体及教会,能依天主的计划,健康地发展,迈向天国的圆满境界。

一、婚姻圣事

1.婚姻圣事是二人之间,缔结一个永恒的、爱的盟约。在这圣事中,圣神祝圣夫妇二人,使他们在基督内结合。保禄称婚姻为一个伟大的奥迹,因为夫妇的结合,正象征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弗5:32)。

婚姻也是为双方完全互相交讬,又为生养教育子女而设立的。其本质是男女双方同意在彼此真诚互爱的婚姻生活中,使双方都能得到圣化,并愿与天主合作,继续他的造化工程??产生新的生命(创1:27-28)

所以婚姻圣事不单是二人的结合,而是二人同时参与基督的救世计划,手拉手、心连心地踏上人生的征途,在爱中延续生命、建设教会。

2.按照耶稣的教训,婚姻圣事应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单一性:即一夫一妻。(玛19:4-5)

.忠实性:即结婚的双方互守信约。(弗5:22-33)

.不可拆散性:除非一方死亡,婚约永不可解除。(玛19:6)

3.男女双方或一方是教友时,必须到认可的教堂内,并在神父和两位证婚人前举行婚礼。婚姻礼仪通常包括下列主要步骤:

.公开表达双方的自由选择,愿意结为夫妇。

.宣读婚姻盟誓,互订婚约,内容大致如下:

“××,我如今郑重承认你作我的丈夫(妻子),并许诺从今以后,无论环境顺逆、疾病健康,我将永远爱慕尊重你,终生不渝。愿主垂鉴我的意愿。”

.神职人员(主要证人)认可并祝福二人的婚约。

在婚姻礼仪中,真正的主角、真正的圣事施行人是该对新人,神职人员不过只是见证人,而参礼的团体则是见证人及支持者。基督徒婚姻自信可以“白首偕老”、永不分离,除了因为那是“天作之合”,有天主在永久扶持和保佑外,团体的互相勉励和支持,也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结婚双方都是教友,婚姻礼仪可在弥撒中举行;若只有一方是教友,则通常在弥撒外举行。为了未来的家庭宗教生活(例如一起读经、祈祷、参与主日弥撒等),及子女信仰的陶成,教友选择与教友结婚,是值得鼓励的,尤其当一方要多为教会工作时,也会更易为另一方所了解和接纳。我们亦不妨让教堂中的神修与益智活动,成为撮合公教男女青年的媒介。

4.身为基督徒父母,不单要负起生育子女的责任,并且要以基督徒价值观,教育他们的子女,使他们能成为教会与社会富有活力的成员,在爱中度适合人性尊严的生活。所以,结婚容易,承担婚姻及家庭的义务却不太容易。男女结婚前必须有适当的婚前准备,婚后也必须学习互相适应。教区可考虑设立公教婚姻辅导会,对婚前、婚后提供周详的服务;或推行夫妇恳谈会,促进夫妇间的沟通与关怀,提醒他们家庭对自己、对社会和对教会的神圣责任。

5.人口问题是当前社会与世界的大问题,基督徒必须慎重处理。我们虽不赞成唯物式的“子女该有多少个”的理论,但“负责任的父母之道”(Responsible parenthood),和子女的幸福与教育等问题,都要求公教父母要有全面性的“家庭计划”。

二、圣秩(神品)圣事

1.耶稣在升天前,赋予使徒(宗徒)多种职权:献弥撒(路22:19);赦罪(若20:23);训导和圣化人类(玛28:18-20)。

耶稣愿意他们把这些职权也传授给后人,世代相传,直到世界末日(玛28:20)。使徒们遵从耶稣的命令,为自己选拔了继承者,把自己的职权也传授给他们。他们常用一种仪式??覆手礼(宗13:3,弟前4:14)去传授职权,这礼仪被称为“圣秩”;藉此覆手礼,领受圣秩者获得神圣的职权和天主特别的圣宠(弟后1:6)。

2.领受了圣秩的人,我们称之为“神职人员”,包括有主教、司铎(神父)和执事(六品)三种。各级神职人员的产生,可追溯至宗徒时代。当时教会教务日益繁重,门徒于是选拔一些热心教友来分担他们的工作,并把教会中的某些职权授给他们,他们便成了今日的神职人员。

3.主教的职权,是由耶稣通过使徒及其继承人,藉圣秩世代相传所授的。因此,他享有最高、最圆满的圣秩--即最高司祭职。他们从主耶稣手里接受了训导、管理和圣化万民的特殊使命(玛28:18)。教宗其实也是主教,他是罗马的主教。

“主教们是宗徒们的继承人,从拥有天上地下一切权力之主的手里,接受训导万民及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的使命,为使众人因信德圣洗及遵守诫命而得救(参阅玛28:18;谷16:15-16;宗26:17等节)。为执行这项使命,主基督给宗徒们预许了圣神,并于五旬节日,由天上派遣圣神,使他们靠圣神的能力,在各国、各民族及帝王前,为他作证,直到天涯地角(参阅宗1:8;2:1等节;9:15)。主讬给其子民的牧人的这种职务,实在是一种服务,在圣经内特意地称为服役(参阅宗1:17及25;21:19;罗11:13;弟前1:12)。”(教会宪章.24)

4.司铎的主要职务是讲道、献祭、及做牧民工作(为天主子民服务);他是主教的合作者。执事不能献祭,却可给人施洗、送圣体及讲道理等。他的主要任务是帮助主教与司铎做爱德的服务工作(参阅教会宪章.29)。

凡已领过圣洗及坚振圣事,又被基督召唤(即所谓有圣召)的男性,都可领受圣秩。目前,罗马天主教会仍未有女性神职人员出现,但从神学观点来看,女性神职人员亦并非绝对不可能。又在罗马天主教会的传统中,神职人员通常都要过独身的生活,因为他们应全心全意地、整个地为天主的子民而存在(格前7:32-33)。但也有所谓“终身执事”,他们也可以是已婚的。

5.今日在教会内,实际地在基层中从事牧民工作的,绝大部分都是司铎(神父),但在许多地方,司铎的数目都追不上教友增加的数目,这其实亦是耶稣所看到的:“庄稼多而工人少。所以你们应当求庄稼的主人,派遣工人来,收割他的庄稼。”(路10:2)

“天主派人去收割庄稼”,这便是圣召。圣召是一种使命,不单是人自愿去选择,更是源于一个“召叫”,人只是自愿去回应而已。人如果看到教会的需要,有心终生为福音而服务,愿意在一个团体中,和其他志同道合的人并肩作战,具有慷慨牺牲和献身的精神,而他本身亦具有起码的才能、学识和道德修养,他便已具备圣召的种子。

青年人在考虑自己的终身职业时,不妨也严肃地考虑自己的“圣召”问题。聆听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是否有一个微弱的“来!跟随我!”的声音(玛9:9;路5:10;9:59;若1:43)。在今日的教会中,我们更需要有智慧、有才能、有爱心的人士,去建设教会、传扬天国,使世界因教会的存在和贡献,而能更臻完美。

我们要为教会的圣召祈祷,也要为“自己的”圣召祈祷!

三、圣经金句背诵

1.天主于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天主祝福他们说:“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鱼、天空的飞鸟、各种在地上爬行的生物!”(创1:27-28)

2.但是,从创造之初,天主造了他们一男一女。为此,人要离开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以致他们再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所以,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谷10:6-9)

3.所以,我儿!你应因那在基督耶稣内的恩宠坚强起来,应把你在许多证人前由我所听的,传授给忠信可靠的人,使他们也能够教导别人。应如同基督耶稣的精兵,与我共受劳苦。(弟后2:1-3)

4.为了这个缘故,我提醒你把天主藉我的覆手所赋予你的恩赐,再炽燃起来。(弟后1:6)

讨论与分享

1.婚姻和圣秩都是美丽的,你有严肃地考虑过要选择那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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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认为我们必须怎样做,才能客观地、符合天主圣意地去选择自己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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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夫妇考虑子女数目时,那两点最需要考虑?请?出并分享:

物质需要______; 教育/学业______; 信仰传递______;

子女情感上的需要______; 陪伴子女成长______;

宗教需要______; 公平对待子女______;

母亲的健康______; 家庭的精神压力______;

团结就是力量______; 增加劳动力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你自己是否具备回应圣召的条件?何以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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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教友结婚须知

婚姻是终身的爱情与忠信的盟约;若双方均已领洗,婚姻同时又是一件圣事。婚姻在本质上兼具宗教意义和社会意义,教会和政府均极表重视,因此订立了一些教友应遵守的规定。

1.欲在香港结婚的教友,须先行办理以下手续:

甲、向其中一位教友所属的堂区登记(若是与基督教通婚,则向天主教教友一方所属的堂区登记);在特殊情形下,也可在行将举行婚礼之堂区登记。
乙、在任何一间(政府)婚姻注册处登记领取结婚准许证。

2.向堂区登记的手续应尽量提早办理,但无论如何,至少要在预定的婚期之前两个月。

3.双方必须亲自会见堂区主任司铎或助理司铎,接受婚前查核,并且呈交最近的领洗证(须在过去六个月内签发)和结婚准许证。(有些教区也要求出示曾参加“婚前培育课程”的证明。)

4.由于结婚证书(Certificate of Marriage)上面须填写当事人双方的父亲姓名,因此男女双方应携同本人的出生证或父亲的身份证。

5.向婚姻注册处登记时,当事人其中一位须亲自携同双方的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文件。

向婚姻注册处登记应预留充份时间;结婚准许证可在登记十七天后取得。如在登记后三个月内(注意:应在登记之日起计算)未能举行婚礼,须重新领取结婚准许证。
6.教律规定,每一宗至少有一方为天主教教友的婚姻,婚礼通常须在一位司铎或执事之前举行;而且要有两名证人在场。

7.教会不赞成宗教混合的婚姻;但在某种条件下,得容许之。同时司铎应向有关的男女双方解释清楚这些条件,即一、远离使人丧失信德的危险;二、尽己所能,使子女领洗,并接受天主教教育。

在特殊情形下,主教可豁免教会法定之仪式。

公教徒如与非公教徒或基督教徒结婚,必须格外珍惜自己的信仰,加深对自己信仰的认识,巩固自己的信仰生活,并尽力设法让将来所生子女接受天主教洗礼及天主教信仰。尤其要立好表样,并诚切为自己的“另一半”祈祷,使他或她最后亦能和你在教会的共融中,一起侍主爱人。

8.教会恳切奉劝教友在行婚礼前办妥修好圣事(告解)及领圣体。将结婚的教友应已领过坚振。凡未领过坚振圣事的人,倘无重大不便,应先领坚振。在一般情况下,应参加婚前培育课程。(香港天主教手册2003)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管道升:我侬词)

婚姻是 1+1=1: 因为二人成为一体;
也是 1+1=3: 因为爱可以使人发挥潜能,使新人大过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