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永不应准允口是心非的人发愿
第十四章 永不应准允口是心非的人发愿

 


   此章讨论永不应准允口是心非的人发愿,定如何重要。

 

    我认为是绝不可疑的事件:天主一定要多多保护那决心属于天主的灵魂。为此,在一个人要进入我们的修院时,我们应当考察她所陈述的目的;此外,我们还应看地是否不如同大多数的人们来此不只是为救治自己,如果这个人有良好判断,显明的天主能改正这后者的意见。如果她没有良好的判断力,没有理由可以收容她:因为她不了解地进到这里来的观点不正确,她也不明白引她向善者的人的意见,因为这样的人每每以为她们是比那最明智的人;更认识何者与他们适宜的,据我看,这乃是不治之症,并且也很少没有恶意在作祟,在有许多修女的修院,还可以忍受,然而在这人数很少的地方,则是不可能的。

    一个有良好判断愿意开始向善的人,她对善事将是拳拳服之而不失的,因为她看得清楚,认得明白,她也许未必使他人共登崇高全德之域,但是至少她可以给予他人良好的建议,在许多境遇里,对他人是有益的。她不是任何姊妹的累赘,然而如果她缺少判断,我看不出她有何益于团体,无已,则只是有害而已。

    缺少良好的明智,是难立刻就看出的,有很多人说话很好,然而理解很坏,也有许多人拙嘴笨腮,但他们却能作许多好事,有些诚朴而有圣德的灵魂,她们不大懂得时务与世物,可是她们在与天主往来上却是老成达练的。为此,在收容她们以前,需要详细探寻,为使她们发愿则更需要长时的试练。(注一)你们要使世界知道,你们有遣回她们的自由,并且在一个会规严厉的会院内,是有很多理由开除人们的,当人们看出那在我们是习惯时,人们便不觉得那是无理取闹了。

    我这样说,是因为世风浇漓,人心脆弱,我们的先祖为我写定的处世之道,我们因为害怕亲族不悦的缘故,对于轻视今日认为是一面子问题的事情,已经是鞭长莫及了,但愿天主来世不要因为我们收容了这样的圣召而责罚我们,因为我们常有理由说服我们所作的合法,这是一个我们每人应该特别存想与讫付天主的事。此外,我们应当鼓励上司使她们在这重大的事上,不要示弱,我也求天主赏赐你们光明,使你们知道不收会费,乃是一件珍贵的利益,如果征收会费,为了不再给那已经花掉的金钱,人们很能在修院保留着抢夺宝库的出现,这太可怜了。为你们,在这点上你们不要让一个人感动了你们;因为这为你们要保护的人是有害的。

 

 

注一:在圣女所建立的院内,现在还保留当时的发愿手册,其中我们可以看见有许多是迟延了二年或多年才发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