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天 羅一~四 吳素賢
    第16天羅一~四吳素賢

    【每日讀經】Day16

    聖經章節:羅一~四

    釋義:參閱《伴你讀「保祿」》黃懷秋著

    綜觀:教義部分,羅馬書主要在闡釋因信成義的議題,由於天主的正義,罪人因信成義,其效果就是自由,不再死亡,離棄自我,不再成為罪惡的奴隸。並由於聖神,可引導基督徒隨從神性不隨從肉性生活。最後猶太人先前與主的盟約是否得救?天主有其自由意志,同時天主也要救贖所有的人,因此猶太人終將整體獲救。倫理的教導,就個人部分呼籲獻上自己做祭品,及團體間友愛的關係,提出愛是法律的滿全。並且描述強者對弱者的愛德,應效法耶穌,擔待別人的軟弱。最後是保祿的行程。

    因信成義的工程(一16-四25):

    天主正義的福音(一16-17):因信成義的基礎在於天主。

    人人都犯了罪(一18-三20):外邦人的罪惡可分為對天主的不敬,與人與人間的罪惡:不義、毒惡、貪婪﹍等。猶太人的罪在於知法犯法,天主的名因他們在異民中受褻瀆。結論是人人都犯罪。

    亞巴郎因信成義(三21-四25):人人都犯罪,也都藉由耶穌基督的救贖功勞得以成義。接著以亞巴郎因信成義的例子,說明他未受割損前已成義,而亞巴郎是所有信者之父,天父對亞巴郎的恩許藉著恩寵給予他及其後裔,因此亞巴郎的經驗可成為所有基督徒的經驗。

    所以天主以自己的正義的能力,使罪人因信成義。

    與主交談:

    我是否相信即使是犯罪多端的惡人,只要他信主,都可能在天主內稱為義?

    我最近能覺察出內在狀況:例如高傲、自誇、挑剔惡事、無情的、不慈的傾向?

    我相信自己、別人都可以不因守法律,而是相信主耶穌而成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