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份:告解及圣体要理问答摘要
    要理问答摘要——告解圣事

    *告解是吾主耶稣亲定的圣事,为赦免教友在领洗后所犯的大小诸罪。大罪是在大事情上,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

    *告解是耶稣在复活当天晚上,显现给宗徒时所立的圣事。

    *告解最要紧,若不告解大罪不得赦。大罪又叫死罪。

    *凡能分辨善恶的教友都该告解。

    *告解时当告领洗后所犯之大罪,告小罪或告已经各解赦过的大罪,也有大益处。

    *告解有五条要紧规矩:一、省察,二、痛悔、,三、定改,四、告明,五、补赎。

    *省察就是用心反省自己,从领洗以来,或从上次妥当告解以来所犯过的诸罪。

    *省察时,第一该求天主,开启我心,认明自己的罪。第二该尽心尽力,按天主十诫、教会四规、七罪宗,自己本份,一一反省,所思、所愿、所言、所行、所缺,逆天主,伤别人,害自己的诸罪。

    *每一条大罪,均该查明其次数,罪类之改变,及加重罪过的情形。因关系着升天堂,下地狱之大事,故当十分用心,十分要紧,凡开明悟的人,不发痛悔,不得罪之赦。

    *发痛悔时机,可在省察以后,告解之前。在告完罪后,神父念赦罪经时,也可以再发痛悔。

    *为了使自己发真心痛悔,当先求天主赏赐,并勉励自己,想罪恶之凶恶,地狱永苦,吾主耶稣的苦难圣死,天主无穷的美善,因此悔恨自己的罪。

    *只有小罪难发真心痛悔时,则可在告解时;把从前告过的大罪,再告一、二条,并可向神父说明此罪已告过。

    *痛悔有上等痛悔及下等痛悔两种。下等痛悔又叫次等痛悔。

    *上等痛悔是从爱天主发出来的,就是悔恨罪,因为得罪了万善万美的天。发上等痛悔,虽不需告解,天主也赦罪,便该含有情愿告解的意愿。

    *下等痛悔,是怕天主罚我下地狱,或因罪恶太平盛世主跟前,醜陋不堪,而悔恨已罪。告解时或领洗时,只发下等痛悔亦可赦大罪,但发上等痛悔则更好。

    *凡有死的危险,带着大罪,又不能告解,就该发上等痛悔,否则不能救灵魂。

    *定改就是立定志向,从今以后,宁死再不敢犯罪,并尽力躲避犯罪的近机会。

    *痛悔与定改是分不开,有真心痛悔必有真心定改,没真心定改,就不算真心痛悔。若净引我犯罪的人、地、事、物一概断离,就是真心定改的凭据;不然,就是假定改。

    *告明就是把省察出来的罪,一一在神父跟前,告说明白。

    *告明要完全、坦白、清楚。尤其大罪次数,罪类之改变,加重罪过的情形,也该说明。若不清楚大罪次数,则说出大约几次。

    *告明时,无意忘了大罪,则所遗忘的大罪,同告过的罪一样赦了,但若想起来,下次告解进仍要告明。

    *告解时,故意隐瞒大罪,或次数,则隐瞒之大罪不得赦,别的罪也不能赦,而且多犯了冒告解的大罪。

    *补赎就是告解时,神父按罪的轻重,所罚的神功。用以补赎我们的罪,并帮助我们改过躺善。能做二面角不做,有罪。

    *天主赦罪除了领洗外,平常只赦罪的永罚,不全赦罪的暂罚。故人犯罪告解后,要在世上,或在炼狱,做当做的补赎。

    *台何呵免做不来的补赎?在办告解时,告诉神父,请他更换。

    *大赦是圣教会用耶稣及诸圣人功劳,在告解之外,宽免罪的暂罚。

    要理问答摘要——圣体圣事

    *圣体是教会中至尊至大的圣事:是吾主耶稣的天主性、人性灵魂、肉身、宝血,确实完全在麦面酒形内隐藏着。圣体是圣宠的根源,是吾主耶稣真天主、真人,全部亲临。

    *神父在弥撒中,一念“成圣体经”,立刻就有耶稣的圣体圣血。因此当神父举扬圣体或圣血进,耶稣已经亲临。成了圣体、圣血后,麦饼、葡萄酒的体已全没有了,只留下麦酒形,隐藏着耶稣的圣体圣血。耶稣的天主性无所不在,但其人生一在天堂,一在圣体中。

    *圣体和圣血中,都含有耶稣的全体,因耶稣复活后,他的灵魂、圣体、圣血,永不再分离。故圣体分不得,分的是麦饼形,且各大小分,都有耶稣的全体。

    *善领圣体,可与耶稣合而为一;圣体能养灵魂、增圣宠、加圣佑、胜三仇、易守规、脱罪过、立善功、免地狱、奔天堂。又能抑肉情止私欲、顺正理,又是肉身复活的凭据。

    *领圣体灵魂上该有宠爱;若有大罪就无宠受,当先告解,只发上等痛悔不够。若有大罪不告解,或告的不妥,而领圣体叫冒领圣体,侮辱耶稣,是至重至大的罪。

    *领圣体除了灵魂没大罪外,还要守圣体斋,就是在领圣体前一小时,除清水外,不可进食任何食物或饮料。教友有死的危险,或患重必须服药,可免守圣体斋。

    *领圣体前,当发信、望、爱圣体,并悔恨前罪,定心改过,恭敬、谦逊,迎接耶稣亲临心中。领圣体时,该全心爱慕圣体,恨不得与耶稣永远结合一体,领圣体后,该谢圣体,再发信、望、爱,把自己灵魂,肉身全献给耶稣,然后再求恩。领圣体后,耶稣亲临心中,有一段相当长时间(直到麦饼形消化),故当特别谨言慎行,别忘了他仍在我们心里。

    *凡没有大罪,又有纯正动机的教友,都能天天领圣体。有些教友以为领圣体前,一定要办告解,那大可不必,只有大罪才不能领圣体,小罪只要发痛悔就可领圣体了。也曾经听教友说,有大罪也可领圣体,更是严重错误,大罪领圣体,万万不得,是大罪中的大罪,有人称之为“犹达斯的叛行。”教友当三思。

    *望弥撒没领圣体只要不超过一年就不算是罪。但每个主日当望全台弥撒,否则就违犯了天主十诫中的第三诫以及教会四规中的第一条,若没重大原因,就是犯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