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划 比喻 [新约中的比喻](Parable)
    比喻[新约中的比喻](Parable,Parabola,[ParablesoftheNewTestament,ParabolaeNoviTestamenti])

    「比喻」一词来自希伯来文的「玛沙耳」。它的意义是「肖像」或「表象」。

    一、在《旧约》中用来指示:

    a、象征、预象、比方,或者某一人的言论(见约27:1;29:1;咏69:12;耶24:8,9)。

    b、神喻或某一先知有启示性的演词(户23:7;18:20,23;咏49:5;依14:4;米2:4;哈2:6)。

    c、寓意,亦即暗喻或假借(则17:2;21:5;24:3)。

    d、多半见于《箴言》及《德训篇》的格言。

    在以【默示录文体】构成的《旧约》文学上,如达尼尔书,格外偏向于利用比喻来描述上主在末世要举行的秘密事迹(见达2:7-9),而这种秘密,天主只将之启示给少数的几个人(见达9:2,21等)。其次这种文体亦见于一些伪经上,如哈诺客书、厄斯德拉卷三、四等。

    二、在《新约》中:

    在《对观福音》上提及「比喻」的地方竟达五十次之多。其次仍有不少的地方,虽然它们的内容确实属于比喻之类,而未冠以「比喻」的称呼。「比喻」在《新约》上可能只是一句简单的成语,比如「医生,医治你自己吧」(路4:23;见6:39),或者是含有隐喻的寓意,视其寓意或比喻成分之多少而定。现代的学者们,更日渐提倡耶稣的行为比喻,犹如某些先知所为者然(依20:22;耶19:1;27:1;则12:3,4),因着耶稣这些行为的象征性,而启示给人们某一种真理(谷6:31,52;8:17-21;玛21:18,19)。

    三、比喻的目的:

    关于此点,学者们大致分为两派,其一是「正义」派:耶稣为了惩罚当时人们的硬心,故意用比喻、象征,来讲述天国的道理,使听者不明其中真正的意义;其二是「怜悯」派:耶稣心地善良,故此用比喻来讲授天国的奥义,设法使人爱听易懂。两派是完全相对立的,不可否认的是二者皆有其片面理由及根据。最好的解释方法,是将二者溶合来说:耶稣来自天上,是天主之子;只有他才真正有天国的奥理;但是他却犹如《旧约》时代的上主,将这奥理只启示了一部份人,其中以十二位宗徒为最(玛11:2,25;13:16;路10:21,23,24)。若望明言耶稣「用比喻讲了这一切」(若16:25),好似在指示耶稣的许多言论及道理,是深奥难懂的,为能完全明瞭耶稣的道理,只有等待天主圣神的降临。耶稣光荣地升天之后,以迄他威严地再来这段期间的工作,完全属于圣神,而他主要的工作之一,便是在于启示人类,使人类正确地、完全地、明了耶稣在世所讲的一切奥义(若14:26;16:13)。

    四、《新约》中的比喻数目及分类:

    I、数目:

    因学者们对比喻意义之不同,而其数目亦各异:一○一、八十、七十二、七十一、六十六、五十三、三十七、三十、二十七、十八不等,但是若只以真正的完全对比的比喻为原则时,则其数目仅达三十左右。

    II、分类:

    甲、教义的比喻:

    1、论天国的比喻:

    撒种(玛13:1-9,18-23;谷4:1-9,13-20;路8:4-8,11-15)。

    种子自长(谷4:26-29)。

    芥子(玛13:31,32;谷4:30-32;路13:18,19)。

    酵母(玛13:33;路13:20,21)。

    宝贝(玛13:44)。

    珍珠(玛13:45,46)。

    莠子(玛13:24-30,36-43)。

    撒网(玛13:47-50)。

    2、论天国的成员:

    被打发去葡萄园工作的二子(玛21:28-32)。

    凶恶的园丁(玛21:33-46;谷12:1-12;路20:9-19)。

    赴宴的人(路14:16-24)。

    太子的婚宴(玛22:1-14)。

    雇工(玛20:1-16)。

    3、论天国的建立及完成:

    醒寤的仆人(路12:35-40)。

    十位贞女(玛25:1-13)。

    「塔冷通」(玛25:14-30)。

    「米纳」(路19:11-27)。

    乙、伦理的比喻:

    1、论对天主的职责:

    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路13:6-9)。

    不速之友(路11:5-7)。

    判官及寡妇(路18:1-7)。

    法利塞人及税吏(路18:9-14)。

    两个负债的人(路7:40-43)。

    2、论对人的本份:

    善心的撒玛黎雅人(路10:29-37)。

    恶仆(玛18:23-35)。

    宴席的末座(路14:7-11)。

    迷路的羊(路15:3-7)。

    失去的「达玛」:(路15:8-10)。

    败子回头(路15:11-32)。

    3、论善用财产:

    糊涂的富翁(路12:16-22)。

    建塔之人(路14:28-30)。

    不忠的管家(路16:1-9)。

    准备交战的国王(路14:31-33)。

    富翁及拉匝禄(路16:19-31)。

    以上所例举的《新约》中的比喻,共有三十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