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划 年龄(Age, Aetas)
    长命或高寿,按一些《圣经》的经句,是天主的一种恩惠(咏21:5等),并且依《旧约》的教训,天主把这项恩惠,赏赐给那些遵循主旨生活的人,就如约36:11所说:「如果他们服从顺命,便能幸福地度过岁月,能安乐地享受天年」。参阅箴3:1,2;16:31;列上3:14等。那么,凡是特别热心恪守天主诫命的,不仅蒙受长命高寿,而且直到年老时,仍能保持生活的精力,一如梅瑟和加肋布等贤人那样。见申34:7;苏14:10。

    长命的恩惠是天主特别允许给孝敬父母的子女的(出20:12;亦见弗6:2,3)。

    不过,这端道理也有不少的例外。约伯早已提出过:「恶人为何享受高寿而势力强大?他们在世时,子孙繁昌,亲眼看见子子孙孙……」(约21:6,8)。再说,不论人是好是歹,有的夭折,有的长寿,而所谓长寿,大约也只在七十至八十年之间(咏90:10);照普通情形来说,人所患的疾病和死亡,并非起因于他的本罪,而是元祖背命罪恶的后果,见创2:17;罗5:12等。换言之,由于人是罪恶的奴隶,所以他也是死亡的奴隶,而他的生命不论是多么长久,总是忧苦交集,充满荆棘,而实际上却又短暂以极:「我的日月速于织梭,也因无希望而中断,…我的生命无非像一口气,…好像云消雾散」(约7:6,7)。

    《旧约》时代信徒的最大希望——在历史上,只有这种希望可解释《旧约》的超绝性——在于以下三端道理:全能的天主造成了万物,仁慈的天主爱慕世人,施救恩的天主将要藉他的默西亚恢复人所失掉的地位。为了这关系,先知们,尤其是依撒意亚和匝加利亚,曾作预言,说是到了默西亚时代,人的年数,至少要延长到一百岁:「那里——耶京——再没有夭折的婴儿和不满寿数的人;百岁死去的人,算是青年,凡活不到百岁的人算是被咒诅的,…因为我百姓的寿数有如树木的年数…」(依65:20,22);「万军的上主这样说;将有老夫老妇坐在耶路撒冷各街市上,每人因年高老迈手中扶着拐杖…」(匝8:4-8)。

    智慧书的最后作者,即智慧篇的作者,用温柔的措词和深长的意义,一方面结束了《旧约》上关于岁数问题的教诲,而另方面准备了《新约》的启示道理。他的教义大概是说:死亡不是完结而是肇端;凡是保存天主智慧的——这几乎等于说:凡保存天主的圣宠的——不论他是早死或晚死,都要安息「在天主的手里,痛苦不能伤害他们」(3:1);反之,「恶人将战战兢兢前来受审,他们的邪恶要起来作证,控告他们」(4:20)。

    按《新约》的启示,世上的长命高寿,只不过是次要而附带的问题;既然信徒的生活在于活于基督,光荣天父(罗6:6-11),那么早死晚死,实在毫无关系;真正有关系的事,就基督徒说,乃是不休不息地增长在基督内的信仰和认识(弗4:13-16),其他的问题都不算是大事,「因为我们或者生,是为主而生,或者死,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生或死,都是属于主」(罗14:8)。圣若望在默14:13,14撮要《新约》的教义,有以下的写述:「以后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你写下:从今而后,凡在主内死去的,是有福的!的确,圣神说:让他们劳苦之后,安息吧!因为他们的功行常随着他们。」

    见生命、长寿、死亡、宗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