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格林多城(Corinth, Corinthus)
    是希腊的古城,位于格林多地峡的西部,爱奥尼亚海及爱琴海的中间。其东有耕格勒海港,西有肋革雍(Lechaeum),是为海上东西交通的重地,故亦有「二海之城」的称呼。此城建于公元前九世纪,至六、五世纪达其兴旺的时代。但《新约》中所说的格林多城,并非指此城而言。因为它于公元前一四六年遭罗马总督慕米乌斯(L.Mummius)的彻底毁灭,历一世纪之久,荡然无存,被人遗忘。公元前四四年,凯撒令重建此城,直属罗马。奥古斯都皇帝更于公元前二十七年将之立为罗马行省阿哈雅的省会,作为罗马总督的驻节地(宗18:12)。于是它成了当时政治、经济、商业及各式宗教的中心,达到它历史上的黄金时代,故西塞禄称之为「全希腊之光」。它的人口据不太准确的统计,竟达六十万人,其中三分之一是自由人,三分之二属于奴隶。居民非常复杂,除希腊人及意大利人之外,更有埃及人,小亚细亚人及不少的犹太人。无疑地它是当时地中海东岸最重要的海港城巿。它的语言自然也很杂乱,但公事行文,机关用语,却以拉丁文为主(格前16:15-17;罗16:22,23)。

    圣保禄时代的格林多城:虽然考古学家已于一八九六年开始挖掘,但工作多次停顿,故至今仍未完全结束,但已给我们不少资料,可作参考:当时格林多城的城墙约有十五公里余的长度,占地约六百公顷(米突制地积,一公顷等于百公亩)。公元一世纪中叶,有些犹太人被喀劳狄逐出罗马而来此城居住,并建立了自己的会堂(宗18:2,4)。格林多不只以它的文化及财富闻名,它奢华淫荡的生活,亦是任何城市所不及者。保禄致罗马人书写于格城。在这封信上十分露骨地反映出当时格城道德风俗的堕落(罗1:24-32)。除此之外,亦有其他许多作者予以证实。阿黎斯托法乃(Aristophanes)为表示格城生活的淫荡,曾创造一动词「格林多化」,(Korinthiazesthai)。意谓格林多方式而生活,亦即生活放荡淫乱之意。格城以特敬阿弗洛狄特女神闻名于世,有她宏大的庙宇及为数约两千的庙妓,卖淫敬神。这批庙妓是社会上有地位的女人,在圆形剧场内,有专为她们保留的座位为证。每逢女神庆日,有各种玩艺游乐的节目,供人欣赏娱乐,引来不少富贵游客,故当时有「格林多不是人人去得的」成语,其豪华奢侈可见一斑。此外并有颇色冬(Poseidon)神、阿颇罗神、雅典女神、维那斯神、赫尔默斯神等的敬礼,及每一神明的庙宇。可见格林多是当时言论、思想、宗教、集会绝对自由的国际城市,是世界完全开放的港口。在这复杂的社会情形之下,富贵的人纸醉金迷,贫苦大众,尤其奴隶的生活,却苦不堪言。

    很可以使人料想得到的,是格城在那种腐败的状态之下,不是传教的理想地方;但是保禄就正在这时,当他第二次远行传教时(公元四九~五二),并且是在他本人于雅典传教失败之后(宗17:16-34),心身痛苦之际(格前2:3),来到了格林多城,传教历时十八个月(宗18:1-18)。在此建立了一个教会,并由此向外传扬《福音》至阿哈雅省其他地区(格后1:1;9:2)。在此城客居于由罗马被逐来此信奉基督的犹太夫妇阿桂拉及普黎史拉之家(宗18:2)。安息日则进入会堂宣讲耶稣的《福音》,大收宏效(格前1),不少人回头信主(宗18:8),于是有不少的犹太人因嫉妒而起来相反保禄(格前1:26-29;11:17-34),并将他带上加里雍总督的法庭(宗18:12,13),保禄不得已,只有结束他在格城的传教事业,由阿颇罗来继续(宗18:24-28;19:1)。保禄第三次出外传教时,曾来此拜访(宗20:1-3),可能在罗马受监禁获得自由后,又重来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