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神话(Myth, Mythus)
    在全部《旧约》中,无「神话」一字,在《新约》只见载五次,即弟前1:4;4:7;弟后4:4;铎1:14;伯后1:16。思高译本前四处译作「无稽的传说」,后一处译作「荒诞故事」。德里兹氏在他由希腊文译述的希伯来文《新约》内,五处都译作「凡俗的故事」。

    事实上,就原文来说,Mythos一字,包含许多意思,如语言、箴言、对话、辩论、历史、小说、神话、传奇、稗史、荒诞故事等。说到此,似乎可作结说:根据上面所征引的《圣经》五个地方,「神话」与《圣经》不但丝毫无关系,而且彼此互相敌对。可是,近来一般学者主张,不但在《旧约》,而且连在《新约》存有神话,并且按他们所讲的,为给现代人士显示《圣经》,尤其《新约》的永存价值,应该把《圣经》中所有的「神话」都消除净尽才对。关于神话,今分三点略述如下:一、神话的主要概念;二、神话与《旧约》;三、神话与《新约》。

    一、神话的主要概念

    为证明并详解《圣经》中的神话,学者常借助于语言学、民族学、文化史学、哲学、宗教比较史及类似的学说。

    按照语言学,Mythos一字的语根不很清楚,大概是指闭口住嘴,或是指人所思维的思念,为此,这字含有思想、计划等意义。又因为人将所思念的或所计划的向人表示出来,所以这字也含有言语、辩论、讲话、报道、故事等意义。虽然由希腊文作品,能证明此字有上述的一切意义,但由于希腊人用此字最普通的意义是指故事,不论是关于神明的故事,或是英雄的故事,因此,笔者特别注意这一点,便将此字译作「神话」。对「神话」所取的概念,是依照柏拉图的理义的「神话」概念。

    哲学家对神话所取的态度-古代和现代没有多大分别-有好几个样式。

    哲学家大都注重「神话」和「理智」(mythoslogos)的对置;那么,随从亚理斯多德见解的哲学家,大都认为「神话」是无理由、空幻、不能领人得到真理,而只是些赏心悦意的故事;有的说,是些迷诱人的故事,因为「神话」容易感动诗人,诱导他,如果他具有天资的话,去写作悲剧或感怀诗。一些很激动人心的伟大诗歌的创作,多少都受了神话的影响。

    随从柏拉图见解的哲学家,对「神话」取另一种态度。他们以为「罗格斯」(理智)无力全然表示事实和事理,因此,需要「神话」来补充「罗格斯」的缺点。柏拉图原本不相信「神话」中的神明和英雄的存在,但照敖黎革乃所讲的,他知道在「神话」内隐藏着高尚的义理,而且他把「神话」内所藏的高尚的义理,向人揭露出来。为此,与其说为柏拉图神话是原始的哲学,倒不如说是求智的途径。我国庄子就有些相似柏拉图的地方。

    根据这两项重要的看法,学者对神话便自然定出了不同的界说:随从亚氏见解的学者,认为「神话」乃是以神为中心的古代传说;随从柏氏见解的学者,认为「神话」乃是哲理或宗教义理的形态;这宗教义理的形态,往往也包含很高尚的伦理。

    关于「神话」的起源,学者所持守的哲学原理既不相同,意见自然也纷岐不一。如单独提出原始人多恐惧,思想幼稚,富于幻想,崇拜祖先等等一切,当作「神话」由来的原因,实在不够。民族学家和宗教比较史学家,现在都承认在「神话」内,那非理解的成分是占首位;可是,就连这样,神话终归假定是人的一种悟司的作为。再说:社会的势力,宗教的敬礼,伟大人物的影响,如果要全然解释「神话」的起源,也是应该研究的。

    二、神话与《旧约》

    龚刻耳原来很主张《旧约》内包含许多「神话」的学说,但他却曾声明说,希伯来人不喜欢神话。他们实在没有印度人和希腊人所有的那种丰富,而喜爱创造「神话」的想像。闪族的后裔对于这一点,算是很贫乏和不感兴趣的,就连中国民族在这一点上,也比不上印度人。他最后的这几句话,照笔者看来,实在是似是而非。或许中国的「神话」没有人作过有系统的整理和编集,如同印度和希腊的大诗人那样详尽编辑了他们国家的神话。可是就中国神话的数量和生动的想像来讲,笔者认为中国的神话,并不亚于印希两民族。再说,阿加得、客纳罕、阿剌伯、乌加黎特等,也是闪族的后裔,为什么这些民族产生了很多而又很生动的「神话」,而以色列反之几乎没有呢?

    这问题是相当复杂的。在希腊人间,哲学的发展把神话当作譬喻或寓言;在阿剌伯地区内,惟一神教家把旧日的「神话」,差不多都消灭了;儒教在中国,有如斯多噶派在罗马,否认「神话」中的神灵、英雄和怪物,而将它们留给诗人和画家去享用,作为写诗绘画的材料;然而在《旧约》中,连「神话」这名词也没有,希腊通行本德20:19(思高译本20:22)和巴3:23所有,也只含有比喻、格言及寓言的意思。这种现象怎样解释?

    学者的答覆不一,有的绝对否认《旧约》中有任何「神话」存在;有的却相反,在《旧约》内到处发现「神话」,如天地开辟的神话,救赎人类的神话,启示的神话,洪水的神话,人子(达7:9-14)及上主仆人(依53)的神话。近来一些学者认为天使和魔鬼也属于「神话」,以之为美德和罪恶的化身,并非实在存在。还有几位考证家将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若瑟等先祖的历史,也当作英雄传记看待。

    在此,因不能对每项主张加以批判和辩论,故只提出一些主要原则,以引导善良人士去妥当研究《圣经》,而瞭解其中的真谛。

    解经家不但不否认,反而声明在经典内具有好几种文体,如注意到这一点,往往就不难发现在寓言、象征、譬喻里面所含的精意。

    《圣经》作者有时利用外族的「神话」,就如在《创》前十一章,但是,很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把这些「神话」经过一番提炼,使之完全适合惟一神论的教理;事虽如此,我们承认有些教内的《圣经》学者,对一些经文,如创6:1-4;约1等,仍称之为「神话」。

    《圣经》作者有时也暗示异教「神话」中的人物、鬼神、妖怪,如咏87:4;约3:8;依14:3-21;27:1;59:9等,这样的作法,只表示作者及读者的信德是很坚固的,故此这些「神话」的存在,丝毫无迷惑读者的危险。再说,有时为装饰自己的作品,利用一些含有「神话」的典故,只是一种修辞手法而已,这原是行文常见的惯例。

    关于世界的创造、天使魔鬼的存在、人的来源、人的超性地位和原罪等类的问题,现代一般学者以这一切真理为「神话」,具体地说,即是加以否认,并不是因为《圣经》的讲法不够清楚,而只是因为这些信条不合乎他们所持守的哲理。

    身为治经家的信徒,还应记住《圣经》的启示包含一些用人的理智无法证实的道理,就如圣奥斯定所说的,只凭信德人才可知道有天使存在,为此,治经家不要努力证明一切,却要努力领人对天主的启示和启示的原始、进展与宗旨,获得进一步的了解;或据一些解经家所说的,要领人对天主圣子降生为人最伟大的奥理,获得更大的光明,这样就不难明瞭其他的奥理了。

    三、神话与《新约》

    圣保禄和圣伯多禄显然反对各种「神话」,不论它们是出于犹太的「智慧」,或是出于异民的「智慧」。二位宗徒认为「神话」相反「真理」,即「健全的道理」(弟前6:3;弟后4:4),相反「好教训」,即所蒙受的「信德的寄托」(弟前6:20)。「神话」只是「空说」,「无稽之谈」(弟前1:4-6;弟后2:16),「凡俗和老妇的无稽传说」(弟前4:7),「犹太人的无稽传说」(铎1:14),「依据虚构的荒诞故事」(伯后1:16)。再说,「神话」相反「天主的人」的预言,即先知的道理;为此,凡信从或接受「神话」,即算是背弃「真理」。的确,可说全部《新约》的精神和宗旨,是直接而又绝对相反「神话」,因为宗徒们宣传《福音》,只是宣传一种具有历史性的事实,即历史中那件最大的事实:天主圣子降生为人,死而复活,救赎人类。圣教会初期的作者,对「神话」也持守宗徒们所取的态度,以「神话」空虚,无道德,破坏道德。更可注意的是:他们为攻击「神话」无稽之谈所依据的,始终是具有历史性的《福音》,及具有历史性的宗徒经书,以及属于历史的教会传授。像这样的作者很多,今只提阿特纳哥拉、阿立斯提德、敖黎革乃、犹斯定、德都良等。

    事既如此,说在《新约》内,尤其在《福音》内,可以找到「神话」,这似乎是一种荒谬。可是,自十八世纪以来,就有些惟理派学者走这条路。在此我们无意论及他们千变万化的见解,但对于布特曼R.Bultmann的学说不能不说几句话,因为自一九四一年直到今日,他的学说影响了所有解释《新约》的学者。这种现象也许还要维持好几十年。

    布氏对《新约》的态度和批评称为「Entmythologiserung」,即消除神话之意。他的见解完全基于所谓「存在主义」的哲理:凡是对于存在生活无益的,同时也是不真的。且说,《新约》的宣言本来依据的是属于「神话」的宇宙观。上天、下地和阴府等观念都属于「神话」;同样,圣保禄和圣若望理智的范畴,或是属于希腊哲学,或是属于诺斯士主义。谁都知道当时的哲学和诺斯士主义,是多么深切与流行的「神话」相混合。概括的说,现代的人不能把《福音》当作历史的文件,因为:甲、按作者写作的意向,这些书不属于历史,而属于宣讲;乙、因为《福音》的一大部分,如耶稣的童年史、苦难史等,很多是属于故事的文体。以上是布氏学说的大意,今就他的学说作一简略的答覆。

    笔者注意到,耶稣时代的人对于宇宙观抱的观念,不一定都是出于「神话」,而是民间的观念,及当时一些科学家的见解。拿「宣讲」当作小说看待,完全反对基督教的初兴历史环境。谁也知道,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极力攻击过《福音》的宣讲,因为这宣讲不是空谈,而是有凭有据对事实的作证。如果《福音》宣传的事实是空谈的「神话」,谁也不会重视,反而只有漠视。

    布氏的主张一时盛行,而似乎获得成功,依笔者看来,是由于他所依凭的哲学理论,存在主义在目前很得势之所致。一旦存在主义失去了势力,他的学说也必随之衰微。可是,不要想现在的哲学家、神学家、解经学家,都一心一意拥护他的主张。绝对不是,连他的一些学生,多多少少也不赞同他的学说,对他有所批评,甚或离开了他。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远离老师,不是因为他不是个模范的基督徒,而只是因为他们再也不能接受存在主义的哲理。不但天主教的治经家和神学家,就连基督教上流的解经学家和神学家,如巴特(K.Barth)和雇耳曼(O.Cullman),也彻底攻击他的原理,并且有的说:「他的思想简直是轻视人的常识」。

    见宇宙观、天使、魔鬼、圣经中的哲学、诺斯士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