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神秘教、奥秘(Mystery and Mystery Religions)
    神秘教、奥秘(MysteryandMysteryReligions,MysteriumetMysteria)

    本题内容:神秘教的意义和术语;《旧约》与神秘教;《新约》与神秘教;结论。

    约在一八八○年至一九四○年间,不少考证家以为圣保禄不但用异教的神秘宗来解释,而且也以之创造了「基督的奥秘」。经过保禄的这番努力,于是那发源于巴力斯坦,既简单而又朴实的耶稣《福音》宗教,就成了那颇似异教神秘宗的「基督的奥秘」。现代的学者实在不敢再讲这种毫无根据的学说,不过直到现在尚有些学者以为圣教会的七件圣事,尤其是圣洗和圣体圣事--有的也加上告解圣事,以及耶稣受难,死而复活的道理,和记念这些事迹的礼仪,都多多少少受了神秘教的影响。

    神秘教,亦称秘仪,与巫术、神话、偶像教等具有密切的关系,为此,古时的作者常把这一切合并讨论。但是,如果不限定秘仪的范围和本质,决不能明白为什么现代的学者,会把秘仪当作基督教会的摇篮,或者他们中竟有些敢说秘仪影响了基督教会的礼仪。

    「神话」,本来不包含礼仪和敬礼,但礼仪和敬礼这两成分,事实上是常伴随着神话。神话是以神格为中心的古代传说。偶像教系指崇拜偶像的宗教,它的意义只在于崇拜偶像而遗弃唯一真神,天主。

    秘仪,即神秘教,按一般的讲法,包含三种成分:即仪式(tadromena)、宣讲(legomena)和象征(deiknumena)。

    神秘教的发源地也许是印度。但就《圣经》来讲,《旧约》中,笔者承认只提到了一项秘仪的敬礼,即塔慕次和阿多尼的秘仪,见则8:14;依17:10。至于所讲的其他异民的神祇都只属于偶像崇拜的范围,与神秘教似乎没有关系。神秘教与《新约》是否有关系,容后再讲。如今略论神秘教的意义和它的术语。

    所谓神秘教(Mysteria)包含礼仪、象征行为和讲解神秘的演义,或更好说,讲解某神明或某神地的神话。神秘教的历史根源非常复杂。专家突尔基(Turchi:FontesHistoriaeMysteriorum)搜集的资料是来自一百多位罗马及希腊作者的作品。这些秘仪可按发源地分别,但日后渐渐互相混合,已丧失了它们的原来面目,而以这种混合的形式弥漫了罗马帝国。

    事虽如此,神秘教仍可按发源地分别如下:

    古时西亚细亚的神秘教有:塔慕次及巴耳,齐贝肋(伟大的众神之母)和阿提斯,米特辣等秘仪。

    希腊半岛的神秘教有:阿多尼、雕尼索、敖尔费乌斯和厄娄乌息等秘仪。

    埃及的神秘教有:依息斯和敖息黎斯等秘仪。

    神秘教,希腊文作Mysterion。这一名词虽按语言学还没有确定是指「闭眼」或「闭口」,但事实上却常用以指称正式宗教以外的谋求「救恩」的秘仪。神秘教总是依附某神明,故此因地区不同,其所敬的神明也随之而异:厄娄乌息神秘教是德默忒尔女神,依息斯神秘教是依息斯女神;敖尔费乌斯神秘教是雕尼索神等等。神明不同也罢,可是神秘教共有个公分母,即求「救恩」。「救恩」这名词也许太基督化了,为此,近来的学者采用「安全」一词,以取代「救恩」。笔者认为「救恩」一词毕竟尚可采用,因为这名词除现世的护佑外,也包含一种身后的福分。为获得这救恩,神秘教认为只须举行一些仪式,便必然获得,这即是它与巫术相同的主要点。

    按以上所述,神秘教包含三种成分,即仪式,宣讲和象征。领受这三项便算是「入教」(initiatio);参加这三项的人,便称为「教徒」(initiati)。

    1、仪式:

    各神秘教举行的仪式不一,有的乖谬反常,有的完全违反人性和道德,如在阿提斯神秘教,成年男子应以牺牲自己的生殖力,来作敬神的仪式;在依息斯和厄娄乌息等神秘教,夜间集会时,青年男女就应以互相交媾作为敬礼。为此,诗人犹外纳里(Juvenalis)称依息斯为「青年的媒婆」。提庇留皇帝查知在罗马依息斯庙里有青年结社淫荡之事,遂下令禁止供奉依息斯,拆毁其庙宇。

    2、宣讲:

    主礼司祭(Mystagogos)应向在场的教徒,尤其是要「入教」的人,宣讲所崇拜的神祇和有关所崇拜的神祇的神奇事迹。在厄娄乌息神秘教,应讲述德默忒尔女神如何长途跋涉,最后下到阴府找寻她的爱女苛勒(Kore)的事。在敖尔费乌斯神秘教,应叙述敖尔费乌斯如何下到阴府找寻他爱妻欧黎狄切(Euridice)的事。

    这类神话的宣讲,在晚年尤其非常重要,因为许多神秘教渐渐吸收了其他神祇的敬礼和神话;主礼的司祭如不说明,在场的人就无法知道所敬的是何神祇,所行的是何仪式。这种混合在敖尔费乌斯神秘教尤为明显。这一神秘教不但包括雕尼索、匝格勒乌斯和敖尔费乌斯三神的事迹,而且还搀合了希腊特辣克、意大利南部(即当时所谓大希腊)各地的神秘教和毕达哥拉斯神秘教的礼仪。

    3、象征:

    为表征神祇,他们或用画像和塑像,或用纪念性的赠品和象征品。象征品中有最猥亵的事物,如男女生殖器等。

    4、术语:

    如一个中国人读了佛教经书以后,又读天主教经书,或两者参照对读,就不能不注意到两教经书内,有些关于道德及信仰的名词完全相同;可是一经仔细推敲以后,这些名词的含义,究竟是有很大的出入。同样,如果一人念了些希腊文秘仪书,再读《新约》亦可发现同样的情形。保禄、若望和秘仪书的作者用的名词固然相同,但各名词所含的意义,可就大不一样,甚或彼此恰恰相反。一般学者以为保禄取秘仪的精义创造了「基督的奥秘」,因而很自然的利用了秘仪的术语。笔者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以下略述何以我们决不接受这些学者意见的理由。

    按语言学的原则,谁也知道,作者经常是会给一个普通名词、动词、状词一种新意的,尤其是一位天才学者,和报导一种新奇事理的作者,更会这样作。诚然,保禄是一位具有天才,而且也是宣布一种新奇事理的作者:「…你们照着读了,便能明白我对基督的奥秘所有的了解;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中,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有如现在一样,藉圣神已启示给他的圣宗徒和先知;…」(弗3:1-13)。再说,属于犹太民族,而且属于那最热心遵守法律的法利塞党的保禄,按心理来说,决不会,也决不能喜爱异教的秘仪,更不可能照这些秘仪来如法泡制「基督的奥秘」。蒙召担任宗徒圣职的保禄一视同仁的爱顾犹太人和外邦人;犹如他对同胞的缺点和罪恶没有闭眼,同样他对异民的邪行也没有闭口(罗1-3)。保禄知道:「天主在过去的世代,容忍了万民各行其道…」(宗14:16,17),然而他更知道:「…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在罪恶权势之下…」(罗3:9-17),「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罗3:23)。

    人类的救恩,惟可在耶稣基督身上求得;惟有耶稣的「《福音》」是天主的德能,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获得救恩,先使犹太人,后使希腊人(罗1:16)。保禄承认在异邦人中,有些人虽然没有(启示的)法律,却顺着本性去行法律上的事(罗2:14),可是他也知道大部分外邦人「陷入了黑暗,……陷于可耻的情欲中,……他们颠倒是非,……」(罗1)。他并对神秘教的礼仪下判断说:「不要参与黑暗无益的作为,反要加以指摘,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事,就是连提起,也是可耻的」(弗5:11,12)。由于以上所述,以及在此从略的其他的保禄的话,大多数的学者不接受保禄撷取神秘教精华,来建树「基督奥秘」的学说。斯委特(Swete)称这学说是「一冠冕堂皇的胡说」(asolemnnonsense)。

    斯氏的这一断语,我们认为很为切实、中肯,但我们还愿纠正指保禄所用的术语,如奥秘、救恩、重生、报告、宣讲、智识等,系渊源于神秘教的主张。虽然保禄可从神秘教借用这些术语,但应该知道,事实上,有些术语早已习见于希腊译文《圣经》和同时犹太经师的作品中。这由谷木兰发现的文件中可以得到证明。笔者在此只讨论那主要名词「奥秘」(Mysterion)一字的来历及意义。

    奥秘或奥理这名词,希伯来文作sod,阿剌美文作raz,《旧约》经书用以表示秘密事或计划,如亚3:7:「的确,吾主上主若不先将自己的「计划」启示给自己的先知,就什么也不作」;德3:21(见希伯来文残卷及叙利亚译文):「因为天主富有仁慈,把自己的「旨意」启示给谦逊的人」;达2:18,27,29,47;4:6等处,也用同样的名词raz表示秘密事,奥秘,并且达如亚一样,还明明说出启示秘密者惟有天主。值得注意的是:希伯来文的sod,或阿剌美文的raz,希腊文往往译作Mysterion,但由于这字在《旧约》内并不多见,以致一般学者一口肯定保禄从神秘教借用了此字,和其他神秘教的名词。我们认为就事的本身来说,这是可能的,但在发现谷木兰文件后,笔者以为这种说法只是多余的假设。在《新约》中此字用了三十次,在谷木兰文件内约四十次。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种文献中,表示「奥秘」意思的sod,raz,mysterion三字的含义完全相同,换句话说,这三字就其为宗教术语来说,有相同的意义和相同的用法。

    现在且把「奥秘」一字在《旧约》希腊文经书和《新约》全书内所含的意义,详明指出如下:

    1、智14:13,25,指异民的礼节,即礼拜献祭或举行秘密祭礼;

    2、智2:22,指「天主的奥理」;

    3、多12:7,指君王的秘密;

    4、友2:2,指暗怀的心愿;

    5、加下13:21,指秘密的事。

    在《新约》中,「奥秘」的主要概念是指人力不能了解,只有因着天主的启示才能知晓的事,如:

    1、弗6:19,指《福音》的奥秘;

    2、弟前3:9,指信德的奥迹;

    3、玛13:11,指天国的奥秘。

    特别称为「奥秘」的事:有:

    a、救赎人类的工作(格前2:1等处);

    b、以民未来的归化(罗11:25);

    c、死人的复活(格前15:52);

    d、婚姻的尊贵(弗5:32);

    e、适合成全人的天主奥秘的智慧(格前2:7);直接相反天主奥秘的,就是罪恶的「阴谋」,(「阴谋」原文作「奥秘」,得后2:7)。

    关于圣洗及圣体圣事,是否与神秘教有什么关系,参见圣洗圣事及圣体圣事。

    笔者在下提出一些经长期研究神秘教文献后所得的原则,作为本题的结论。

    直到现在,我们现有的神秘教文献都是属于公元第三、第四世纪的作品,故此,与其说神秘教影响了基督圣教,倒不如说基督圣教影响了神秘教,更为合理。

    我们不否认基督教会,曾吸收了一些教外的风俗,而加以改造圣化。从前教会这样作了,如今在传教区内仍然这样作,这是因为人是宗教动物,不论古今中外,心理相同之故。所以,一遇到宗教感情的触发,便自然而然,不论何时何地,都作出同样的表现,如跪拜、游行、朝圣、祈祷、赞颂、歌咏等。

    大凡一事,只注意其外表,而不细察其本质,遂遽下判断,难免没有错误,这对宗教来说,尤其如此。人们往往不加细察,就一口咬定宗教都是一样。其实不然。对本题来说,基督教与神秘教就有天渊之别。

    神秘教是全凭人的想像编造的神话,基督教却只根据历史事实,是有史事为凭的宗教。

    基督教的一切信条和礼仪,都是以一事实为出发点,而又总归于这一事实,即天主圣子降生为人,救赎人类,受难而死,死而复活,复活后升天,到了世界末日,他还要再次降来人世,审判世界。任何神秘教是不能与这有条理、完善、超性而又最适合人性要求的宗教相伦比的。

    见希腊主义、圣洗圣事、圣体圣事、保禄、若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