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财富(Wealth, Divitiae)
    在《旧约》中,当宗教的启示仍在初期的幼稚时代,现世的财富被视为天主的优待恩赐,诸如牛羊牲畜,奴隶仆婢,以及金银财宝,都是天主恩爱的表示,也正因如此,善良及财富在《旧约》中常相提并论(创13:2;24:35;26:12-14;申6:11;28:1-14)。

    可是先知时代,尤其是依撒意亚,开始针对当时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作出反对富人的言论,责斥他们对奴隶的刻薄(耶34:8-11),对寡妇孤儿的欺凌(亚4:1;6:1-14;米3:2;依5:8-24;10:1-2;耶5:28)。在《智慧书》上指出财富是可以用正当的手段来赚取的(德31:8;箴10:4;11:16;24:4),并赞赏财富的利益,比如它可带来朋友(箴14:20;19:4),荣耀(德10:30),安适保险的生活(箴10:5;18:11,16;德44:1-8),以及分施哀矜的能力(德31:8;多12:8);但却也并非不知道它的危险,如易发骄傲(箴18:10,11;德31:5-7),争吵不睦(箴17:1;德2:4-11;5:9-11)以及不顾正义而犯罪等(德27:1;31:5-11)。健康、欢欣、美名更胜于财富(箴22:1;德29:22),富裕的人不能将财宝带入坟墓(咏48:17-18;训5:12-19;德11:17等),敬畏上主比收集财产更好(咏34:10,11;37:16;箴11:28;13:7;15:16;17:16;训7:11-12;多4:21)。由上所引的《圣经》部份,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来,《圣经》的作者为何在圣神的默感之下,一步一步对财富有更深切清楚的认识及评断,甚致将财富的古老观念转过来,亦就是善良的穷人,凶恶的财主(见咏86:1-2;37篇;73篇;德13:23;14:3-16;智7:7-10)。

    财富,在《新约》中:在《福音》的光照之下,人们在《新约》时代,对财富的观念与《旧约》时代已大相径庭。在《对观《福音》上,(若望没有正式论及这个题材),尤其圣史路加,更为露骨地揭发了财富的危险,虽然并没有断定财富之本身是坏的,是恶的(见路8:2-3;19:1-10;若12:5)。

    (a)财富易使人发骄傲,忘却天主是一切的主宰(路25:23;咏16:5-6;宗2:8)。现世的财产只是天主委托给人的,而非自己所有的东西(路16:12),它转瞬之间可以化为乌有(路12:16-20;雅1:10-11;4:13-16)。

    (b)财富是人进入天国的阻碍,因为它使天主圣言的幼苗蒙蔽窒死(玛13:22;谷4:19;路8:14)。「富有的」,「饱饫的」,「欢笑的」将被天主所摈弃(路6:24,25);但是「贫穷的」,「饥饿的」,「哭泣的」却将进入天主的乐土(路6:20,21;玛5:3-6)。整日宴乐的富翁的结局当是借镜(路16:19-31)。以此类推,财富几乎使人不能进入天国(玛19:26;谷10:27;路18:24,25)。

    也正因此,耶稣对那些下层阶级社会的贫苦百姓,特别表示了友爱及慈祥(路6:20;玛11:5),也因此,特别强调「神贫的人是有福的」(玛5:3),也就是说人们--不分贫富--应尽力使自己的心灵,不被现世的财物所牵连羁绊,不仗恃财富,而应全心依靠天主(谷14:36)。

    (c)财富阻止人实行爱德;过于的贪财使人心硬如石,对于其他人的贫苦及需要视若无睹。末日审判的标准,却正是这种对穷苦人的爱德(玛31:1,45),因此,耶稣劝人要积蓄不坏的财宝(路12:33;玛6:19),「要用不义的钱财交结朋友」(路16:9),就是那些「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路14:21)。

    圣保禄则更进一步,谓现世之财富与「基督那不可测量的丰富《福音》」(弗3:8)来相比较,则一文不值(弟前6:9,17-19):「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赐:他本是富有的,为了你们却成了贫困的,好使你们因着他的贫困而成为富有的」(格后8:9;参见格前1:1-23;3:18)。为此教友们的生活原则,应是以自己的贫穷使他人富有(见格后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