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划 教训(Doctrine, Doctrina)
    此处所说的并不是《圣经》上教训的内容,而是讨论「教训」一词在《圣经》上的意义。

    一、在《旧约》中:

    是指天主意旨的显示而言,即天主的判断(申4:1),天主的言语(申4:10)或天主的圣意(咏142:10;50:15),这种教训有时是来自天主自己(申4:10),有时却是经过家长(申11:19)或义人而来(咏50:15)。天主的教训与人为的不同,盖前者是绝对的,惟一的,而后者则是相对的及复杂不纯的,故被《圣经》以鄙视的口吻称之为「人们所传习的教诫」,而不称之为「教训」。《圣经》教训的内容是法律,而这「法律」直接来自天主,故此它不只约束人的理智,而更管制人的意志,也正因如此,它同普通的一般教训不同。梅瑟受了天主的教训(出4:12,15),为使他能正确的将天主的法律教导与以民(出18:20)。这「法律书」--《圣经》--被司祭存于圣殿之中(列下22:8等),并传之于百姓。但是因为他们没有善尽己职,故多次受到了先知们的责斥(欧4:6;米3:11)。

    二、在《新约》中:

    圣保禄清楚地将「教训」与「智慧」分开来讲,前者是为初期回头皈依的教友,后者则是为信德上的成人(格前2:6;3:1;希6:1);前者的内容是耶稣基督(希6:1-3),格外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格前2:2),后者则包括有论耶稣的大司祭职(希5:11等;7:1等)。圣保禄并严词禁止对这些《圣经》教训的歪曲、增添或更改(罗16:17;格前15:12;格后11:13-15;迦1:6-9;5:12;斐3:2;哥2:20等;弟前1:19,20;4:1;弟后2:17;4:3;铎1:11;若一4:1;若二10;11)。

    其他有关「教训」之内容,请见「信德的寄托」及「宗徒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