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划 梅瑟(Moses, Moyses)
    人名,此名之通俗解释为「由水中拉出来的」(出2:10),但现今大多数学者,却不以此为意,皆认为「梅瑟」一名在以民的救星--梅瑟--之前及其同时,已是一个相当普遍的人名,诸如「辣市沙木辣文件」中的毛市,及埃及的法郎辣默色斯、突特摩息斯,以及《圣经》中的慕史(户3:33;26:58)等人名,皆来自同一字源,意即「某人已诞生了」,如辣默色斯意即辣神已诞生,突特摩息斯意即突特神已诞生了,以此类推。

    关于梅瑟的生平:

    一、史料来源:

    时至今日,梅瑟史料的供给,仍是惟一的来自《圣经》,虽然今日之考古、语言、人文学等已在大放光明,但可能给我们的,也不外是辅助我们,更易瞭解梅瑟时代的历史背景的资料而已,而没有发现直接关于梅瑟的《圣经》之外的记载。如果我们承认整个《五书》,尤其《出谷纪》是完全出于梅瑟的手笔,是梅瑟个人事业生活的记载的话,则一切问题将迎刃而解。但事实上并不是那么简单,曾有一个很长的时期,学者们在争辩《五书》的作者问题--此争辩至今仍未结束--并且曾有大多数的学者,否认了梅瑟是《五书》的作者,但这种曾经烜赫一时的普通主张,目前已渐渐走向日没穷途的阶段。由于考古学的发达,日来承认梅瑟曾经写作,曾建立法律的事实,而且所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及生活环境颇多吻合,已非据有科学态度的人所能否认(见出17:14;34:28;户33:2)。

    二、梅瑟的诞生及教育:

    诞生的时代应在埃及法郎色提第一世时代,也就是在十四世纪的末叶,按出2所说,就是在尼罗三角洲建城的时期。他的父亲名阿默兰,母名约革贝得(出6:20)。此时正是法郎竭力压迫以民的时代,且以毒辣的手段置一切以民新生的男婴于死地。梅瑟的母亲极力营救刚出世不久的小梅瑟,将他放在一个涂以沥青的蒲草筐内,置放河边,而恰巧被法郎公主发现,怜悯之心顿生,决意收为己有,如己所出(出2:1-10)。这是一段历史或是一段拟作,我们不能确定,但「河边」--尼罗河--「蒲草筐」、「沥青」及找乳妈养育孩子的记载,却完全是符合当时的生活环境的。再者,被父母遗弃的孩子,经过百般折磨而来日成为英雄豪杰的记述方式,可能在世间各民族中都有,就在梅瑟以前的时代亦然,比如流传于埃及,以阿加得文所写的那出生于阿加得的撒尔贡(公元前二三五○年左右),美索不达米亚王朝的创立人的诞生记载,与梅瑟的诞生记载如出一辙。是否出的作者模彷了这种写作的方式,用来解释何故一个受压迫民族的无名之子,竟能受教于法郎宫中,抑真有其事?事实上,没有确凿的历史反证之前,我们应承认它是有历史性的记载。盖其本身并非是不可能的事,何况天主也定在暗中特别照顾了这个来日被选为以民救星的孩子!

    这个获得法郎公主拯救及爱护的「希伯来人的孩子」(出2:6),受教于宫廷之内。按当时埃及的文件上的记载,曾有外方民族的青年受教于埃及官方学校的事实。他们学习埃及的文化、法律、行政等科,以备来日尽职于法郎朝廷中,专责办理朝廷与各民族之间的联络沟通事宜,梅瑟所受的教育大概就属上面所述的科目。但是梅瑟并没有因自己超越的地位,而忘却自己民族的痛苦,且积极地捍卫希伯来人(出2:11-15),但也正因此而招来性命的危险,而只有藉逃亡一途,出走于米德杨地区,以保全性命(出2:15)。

    三、生活于米德杨人间:

    当时的米德杨人并非独立的民族,而只是一种游牧的散民,大多数居于阿卡巴海湾的东方及东南方,及埃及的北方,但他们游牧及经商的活动范围却远超此区界限,而直达西乃半岛地区(见创37:28;民6-8)。梅瑟就暂以耶特洛(亦名勒乌耳)司祭之家为家,以牧羊餬口,且娶了耶特洛的女儿漆颇辣为妻,生子革尔雄及厄里厄则耳(出2:22;18:3)。按创25:2的记载米德杨人是亚巴郎的后代,因此在宗教方面以民总觉得与米德杨人是有关联的,并且在以民与天主结约之前,西乃山已被视为米德杨人的圣山。并且按《圣经》的记载,刻尼人及勒加布人皆属米德杨的后裔,而这些人又都是一神的敬礼者(民1:16;4:11;5:24;撒上15:5-6;30:29;列下10:15;编上2:25),因此二者之间的宗教关系是不可否认的。但这并非在强调以民的宗教是抄袭米德杨人的唯一神教而来,这点《圣经》上已清楚地指出,在天主上智的亭毒之下,使梅瑟逃来此以民日后迁徙时必经的米德杨地区,使他先对此地有一深刻的认识,以克尽日后领导之责。

    梅瑟在此地居住了四十年之说(宗7:23),似乎是有人为的成份在内,盖《圣经》谓梅瑟寿数共一百二十岁(申34:7),并将此数字平均分成三段:第一段在埃及四十年,第二段在米德杨地四十年,第三段在旷野四十年(3×40=120;见宗7:23;30:36)。但依出4:20梅瑟首途回埃及时,叫妻子及儿子(长子)骑在驴上就道之说,可知儿子尚是年幼无知之子,故梅瑟在米德杨居留的日期,按理不会超过十年。

    在这十年身为异乡客的末期,梅瑟的生命史上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迹,天主在一棵焚而不毁的荆棘火焰中召叫了他,给了他一个很沉重的使命,要他作以民的救星、首领、导师,赐给他崇高的地位,施行奇迹的能力,向他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见「天主」条),且给他指出了应走的路线。梅瑟犹如《旧约》绝大多数的先知,首先企图加以拒绝,强调天主召非其人,但终究接受了天主的意旨,首途久别的埃及(出3:1-4,23)。此时原来想杀死梅瑟的法郎,恐是色提一世,业已去世(出2:23),继之而来者是辣默色斯二世。

    四、周旋于法郎宫廷:

    据学者们的推断,既然前法郎已死,梅瑟生命之危已不复存在,故可安心返回埃及,而且有不少他过去的同学,现在已成为宫廷的显要,以及他本人过去在埃及崇高的地位,故此返埃后,本可能顺利直接向王朝交涉拯救以民的事宜。此时法郎的京都,就在尼罗三角洲的丕辣默色斯城,后改名为塔尼斯,此城之废墟至今犹存。梅瑟甫回埃及,即按主命联同其兄亚郎进见法郎,陈述上主拯救以民的旨意,要带领以民出离埃及。此时历史的背景是:埃及北方旷野中的不少游牧民族,自色提一世时代已开始猖獗作乱,此时正方兴未艾,在这些民族的背后,更有强大的赫特人,亦正在伺机作入侵埃及之举,色提及辣默色斯法郎都先后着手在北部边境上,建立坚强的防御工事,藉以自卫。这些工事很可能就是强迫以民加倍劳作的理由,故此法郎之不准以民离去自是意中事:一来怕失去大批的苦工人力,二来怕以民出国北向后,串通敌人复仇作乱。是以梅瑟只得以百姓要在北部旷野中祭主为藉口,来争取法郎的同意,但法郎心硬如铁,坚决不准,故有十大灾难的发生(见埃及十灾条),终使法郎灰心丧胆,照准所求(出5-12)。

    五、辗转旷野间:

    梅瑟同以民欣然就道,脱离受苦之地。由出13:20-14:2的地名来看,学者们一致断定以民由埃及北部出境,径赴西乃旷野,开始了他们四十年的旷野漂流生活。自此梅瑟在自己的百姓面前,实地的开始显示出他是以民的救星,具有天主赐给他的德能。他举棍伸手之间,竟使海洋变成旱地,让百姓平安渡过,又一举手将海水复合,使埃军全体悉遭没顶之祸(出14:15-31);变苦水为甜水(出15:22-25);击石出水,使口渴的百姓痛饮(出17:1-7)等等的奇迹,可说四十年之久,层出不穷。但梅瑟本人却仍是一位十分谦和的长者(户12:1),甘愿代百姓受罚(出23:32)。但天主却特别高举了他,使他得登天主的圣山,与天主亲密往来,瞻仰天主的圣容,同天主犹如同朋友交谈(出19;24:9-11;32:34;33:5-9,18-23;户12:8),故能替犯罪的百姓求情,平息上主的义怒(出32:14;户14:11-23)。自圣山归来时,满面发光(出34:30),他实在成了天主与百姓之间的中保及代言人,尤其是在订立西乃盟约时(见出19-23)。

    梅瑟虽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却向来未见他施行过祭祀的职权,他把这任务托给数位青年(出24:5;参见出18:12-13),立了亚郎及他的儿子们为司祭。他虽是全体百姓的首领,却向未冲锋陷阵地作过战,而只是以祈祷来协助战争(出17:9-14;户21:34-35),甚至连审判的职权也交给他人来执行(出18:21等;申1:16)。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梅瑟在旷野的处境,也并非一帆风顺,百姓的抗命、抱怨、控告,甚至公开的造反,曾先后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心灵的创伤及精神的折磨亦然不少(出14:11;15:24;16:2;17:1-2;户11:6等;14:2-4;16:12;20:2等),但天主却时时处处站在自己的仆人梅瑟之旁(见户11)。

    六、梅瑟的晚年:

    身为以民首领及救星的梅瑟,虽地位崇高,职权过人,受到了天主特别恩爱,但晚年却功亏一篑,未能得见自己一生奋斗的结局--进入「流奶流蜜」的福地。《圣经》上明白地指出这是梅瑟咎由自取,因为在卡德士地方,百姓口渴抱怨,梅瑟曾受上主的指示,以杖击石,但梅瑟却心中怀疑,因此,受到天主的责斥及不得进入福地的惩罚(户20:10-12)。这种记载亦见于《圣经》的其他部份(见户27:14;申1:27;3:26;32:51;咏106:32-33)。但这些地方是否皆指同一事情而言,则不能确定。再者,是否天主竟会以梅瑟一时之小惑而如此厉害地惩罚了他,抑另有原因在?学者们大都推断可能梅瑟在指示百姓的行程上犯了什么错误,至使百姓遭受了敌人惨苦的打击(户14:44-45),而迟延了百姓进入许地的日期。作者似乎在回避隐瞒这一严重的结果,而归咎于梅瑟一时对上主的怀疑,但事实上竟究如何,似无确切的答案。不过梅瑟在断气之前,得以上到乃波山的一个山头,遥望福地(申34:1-3),兴叹而死,享年一百二十岁(申34:7),葬在该处的山谷中。此地可能不久之后,重被摩阿布人所占领,是以有「直到今日没有人知道埋葬他的地方」的记载(申34:6)。

    综观上述,现今的学者已很难再否认梅瑟在《五书》中的重要性,及他本人切实参与了梅瑟法律及盟约法律的订立(出20:22-23:19),以及基本上梅瑟本人是《五书》的作者。这种看法不只是天主教人士的观点,就连誓反教的学者,因着考古学的发达,及对古东方文化,文学渐多渐深的认识,亦在强调此点。

    七、《新约》上关于梅瑟的记载:

    《新约》上提及梅瑟的地方竟达八十次之多,超过其他任何人物,并且多次他的名字成了《五书》或法律的代名词,是立法者(玛8:4;19:7-8;22:24;23:2;谷1:44;7:10;10:3-4;12:19-26;路2:22;5:14;20:28;若1:17;7:19,22,23)。其中最主要的一段要算是宗7:20-45,不只简要地按照《旧约》的记载,述说了梅瑟的生平史事,并且也将一些经外的传说录取:如梅瑟充满智慧,会讲话作事,四十岁时逃亡异地等。其次关于历史部份的记载,有若3:14所记载的高举「铜蛇」(户21:6-9),格前10:2的过红海,格后3:7关于梅瑟面容发光,希11:23-29梅瑟童年及青年时代的事件及过红海的史事,默15:3-4更唱出堪与梅瑟的「凯旋歌」媲美的歌曲(见出15),弟后3:8按照传统的说法,指出与梅瑟敌对的法郎两个术士的名字--雅乃斯和杨布勒。

    耶稣自己亦曾强调,他来不是为废除梅瑟法律,而是为满全(玛5:17-29;路16:17等),但另一方面,耶稣也清楚地指出自己的地位远远超过梅瑟的地位(若6:31-33)。在大博尔山上梅瑟和厄里亚的出现(玛17:3;谷9:4;路9:39),也正符合犹太人的传统观念:梅瑟在默西亚时代要重有作为;但是按耶稣关于厄里亚所说的话(玛17:9-12;谷9:11-13),我们可以断定所谓的「厄里亚再来」,只是指精神的再来,并非指其本人本身再度来到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