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划 袋、苦衣 [丧服](Sack, Saccus [Sackcloth])
    袋,或布袋,希伯来文叫Saq。按这一字的原意是指用粗羊毛或骆驼毛编织的袋子,可用来装粮食(创42:25,27,35)或其他东西(肋11:32)。此外,Saq这一字在《圣经》上更多次用来指丧服和苦衣(创37:34;列下3:21;耶6:26;4:8;48:37;依15:3;37:1等)。丧服,当然是在近人死后穿着,为表示对死者的哀痛(创37:34;列下3:31等);至于苦衣,则是表示悔罪补过之意。是以每当以民因得罪天主将受天主降罚时,先知便劝以民悔改,要他们穿苦衣,做补赎(耶4:8;6:26;厄下9:1;加上3:47)。而且不只对以民如此,对外教人也是如此(如纳3:5-6,8;依15:3),不只要全民族,即私人(达9:3;巴4:20),就连君王也要穿苦衣(列下19:1;依37:1;列上21:27)不只向天主求恕时,即向人求饶时,也是如此(列上20:31-32)。此外,当以民穿苦衣作补赎时,习惯头上撒灰,或坐在灰中(达9:3;厄下9:1;友9:1;艾4:10;耶6:26;加上3:47),因而「身穿苦衣,头上撒灰」成了作补赎的术语(见玛11:21;路10:13)。

    至于原为袋子的Saq而有了丧服、苦衣之意的缘故,最初极可能只是以现成的袋子,将下端撕破,倒转过来,穿在身上当作丧服或苦衣。但由《圣经》上多次说「披上苦衣」,或「披在身上」,或「围在腰间」,可知所谓苦衣或丧服,即是以上述作袋子的材料,也即以粗硬的羊毛或骆驼毛织成的毛织品,极简单的披在身上或围在腰间。是以将Saq译作粗毛衣(厄下9:1)也无不可。以这样粗硬的毛织物穿在身上,皮肤感到不舒服,可想而知,此即所以称为「苦衣」之理由。

    此外,以这类较大的一片毛织物披在身上,犹如斗蓬,是《旧约》里先知们所惯披戴的,因而由披着这种斗蓬即可知道或辨认出先知来(匝13:4)。先知厄里叟继承厄里亚作先知,即接受了厄里亚先知的这类外衣(列上19:19)。此外,除了以这类毛织物外,有时也以兽皮当作衣物,披在身上或围在腰间,厄里亚即是如此(列下1:8)。《新约》时代,耶稣的前驱若翰,他原负有厄里亚的使命,所以他出现时,所披戴的,正如厄里亚先知一样(见玛3:4;谷1:6),不过这与古时狭意以毛织品做成的苦衣,已有小小的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