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划 棍杖(Staff, Virga)
    由于以民的先祖原属游牧民族,为一游牧民族为行路,或为牧放牛羊,可说棍杖是他们的必需品,是以在《圣经》里由《旧约》到《新约》多次提及棍杖,不过棍杖在《圣经》里除照字意直解外,且多次有象征意。今分述于后:

    棍杖照字意直解,在《旧约》里较显着的,有雅各伯的棍杖(创32:11),犹大的棍杖(创38:18,25),尤其梅瑟的棍杖,天主曾藉梅瑟的棍杖大显威能,为救以民出离埃及(出4:2;7:10,17,19;8:1,14,16,17:5等),为此,那棍杖也称为天主的棍杖(出17:9)。亚郎的棍杖,为证明亚郎为大司祭乃出于天主的旨意,天主曾使亚郎的棍杖开花结果(户17:16-25)。约纳堂的棍杖,以及达味的棍杖;达味为打击培肋舍特巨人哥肋雅时,随身除五块小石子外,只带有他的牧羊的棍杖,以致哥肋雅说:「莫非我是只狗,你竟拿棍杖来对付我」(撒上17:40,43)。

    至于《新约》,耶稣差遣门徒出外传教时,曾提及棍杖,不过问题是,按玛10:10和路9:3耶稣嘱咐门徒路上不要带棍杖,而谷6:9却容许门徒带棍杖。关于这两处的差异,经学家有以下两种解释:一、或者耶稣曾两次作过差遣门徒的训话,在两次不同的机会下,有了上述的差异。二、或较为可取的一说,是对棍杖的解释:若以棍杖作担荷行李或作攻击或自卫的武器,则为耶稣所禁用,若只为帮助行路,则不在禁用之例。总之,经文虽有差异,而对观《福音》的用意则完全相同,即耶稣要人为了传《福音》,全不必挂虑衣食问题,而只要一心依恃天主。

    棍杖除上述的用途外,在《圣经》里,尤其智慧书里,多次用为惩戒人的刑具,如保禄所述,他曾三次受过杖击(格后11:25;宗16:22)。在同一意义下,他向格林多信友致书说:「你们愿我带着棍棒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格前4:21)。在智慧书里,则多以棍杖为教教训子女及惩戒愚人的家法,如箴10:13;13:24;22:15(思高译本译为戒尺),23:14;德33:25等。

    除上述照字直解的两种意义外,棍杖在《圣经》里,根据上述两种用意,更引伸到借意或象征意。如按棍杖的本意,原为助人行路之用,因而《圣经》里以子女喻为年老父母的棍杖(多5:19),甚而将藉以维持人生活的面包或其他食物也喻为棍杖,如肋26:26思高译本按意译为「断绝粮源」,按希伯来文原作:打断食粮的棍杖。则14:13也有同样的说法。所谓断绝粮源,亦即使人陷于贫乏遭受饥饿之苦。

    由于棍杖也可用为惩戒人的用具,因而天主藉异民惩戒以民时,将异民如亚述喻为天主义怒的棍杖(依10:5;14:5)。

    此外,也有以棍杖象征国家的武力和富强的用法,如耶48:17即以棍杖来指以民兴盛时的富强。更普遍地,不只在《圣经》里,即古代中东的国家,也多以棍杖作为君王王权的象征;事实上,古代君王也实在常备有一棍杖,通常称为权杖,拉丁文译作Sceptrum。不过这类权杖,有时不是以木制的,而是金质的,故称为金杖,如艾5:2及补录丁8节。至于圣咏2:9所说的铁杖,非就杖的质料来说,而是说天主必将坚决地来镇压和粉碎以民的仇敌。又达味在咏唱:「上主是我的牧者……」的那篇圣咏里说:「你的牧杖和短棒,是我的安慰和舒畅」(咏23:4),兼指上述棍杖所有的含意,犹言天主既是他生活的靠山和源泉,又是他度日的护卫者,在他行错踏差失足犯罪时,则又是他的惩戒者,只由这节圣咏所咏唱的棍杖,已可领略棍杖在全部《圣经》里所有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