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划 经义(Meaning of Holy Scripture)
    经义(MeaningofHolyScripture,SensusS.Scripturae)

    本文「经义」,顾名思义是愿对《圣经》的经文或字句,应作如何解释,予以陈述。如所周知,读书难,读古书更难。但《圣经》不祇是古书,而更是「天书」,因为《圣经》的作者,不祇是人,而且有天主为作者。甚至天主是主要的作者,而人祇是次要的工具性的作者。为此,称《圣经》上的话,是天主的圣言,正因此,为明瞭及解释《圣经》绝不能完全如解释其他任何着作一般。因而,除了如为明瞭其他着作应遵循的通例外,尤应特别注意:《圣经》主要作者--天主--所愿说的是什么。是以《圣经》的经意,正确的说,可分为二种,一为字意,一为预像意。今分述如后:

    一、字意:

    首先,《圣经》也犹如其他着述,每一句话常有一字意,即作者按某一字在字典里所有的意思,并按照文法以及历史背景,所愿发表的意思,换言之,也即我们惯常所说:「照字面来讲的意思」。如若6:55耶稣说:「我的肉是真实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实的饮料」,那末,按字意讲,无疑耶稣是真叫人吃他的肉,饮他的血。

    此外,字意又可分为本意与借意两种:

    (一)、本意:即某一字本来所有的意思,如上所引若6:55的话,肉字,血字,食品,饮料等的本意。

    (二)、借意:借意,有时也可称为喻意,是作者用某一字为说明与某字的本意相似,但不是某字的本意,换句话说,作者所用的字按字的本意是指的某一种事物,但作者的意思却是用该字指另一事物,如若1:36若翰看见耶稣走过,便注视他说:「看,天主的羔羊」。这「羔羊」二字在本节即是借意,羔羊按字的本意,如众所知,原是指一无灵动物,而耶稣却是人而天主,是以若翰称耶稣为羔羊,绝不是说,耶稣是一无灵动物,而是就羔羊温良的本性,来比良善心谦的耶稣;又《旧约》时代以羔羊为祭献天主的祭品,而耶稣日后,被钉于十字架上把自己当作祭品献于天主圣父,为赎人罪,是以称耶稣为羔羊,即以羔羊与耶稣所有的相似处,来比喻耶稣或代称耶稣,为此羔羊只能以借意或喻意来解释。

    喻意,又包含比喻、寓言、象征、谜语等数种意思。

    a. 比喻:是用一种故事体的叙述,这故事可能是编造的,但可能有事实的根据,为说明另一端真理,如路10:25-39所载,慈善撒玛黎雅人的比喻,可能是耶稣所编的故事,但也可能是真有其事,不过耶稣设此比喻的用意,是要教导人,当泛爱众人。至于耶稣所讲有关「天国」的比喻,如「天国好像……」,也都属这类喻意的范畴。

    b. 寓言:是一种纯编造的故事,而实际是不可能有的事。全部《圣经》内,只有两个这类的寓言,即民9:8-15和列下14:9:《民》是记述植物要选立一君王的故事,而《列下》是记述荆棘要求香柏把女儿嫁给它的儿子;前者的意思是说,好人,真正有才学的人不得志,而后者是喻人的不自量。

    c. 象征:是以一种东西,或一种行动来表示某一观念:以东西,如钥匙,象征权柄,玛16:9记载,耶稣将天国的钥匙交与伯多禄,是象征耶稣将管理教会的权柄交与伯多禄(参阅依22:22);以行动,如宗21:10,11记载,一个名叫阿加波的先知,以保禄的腰带,将自己的手绑起来说:圣神这样说:「犹太人要在耶路撒冷这样捆绑这条腰带的主人,将他交在外邦人手中」,阿加波这一象征行为很显然说出保禄将在耶京所有的遭遇。此外,还有象征神视,或象征异像以及象征数字。象征神视如则35:1-14所载枯骨复活的神视,乃象征以民日后的复兴;又如匝1:7-6:8一连载有八个神视,其象征可参阅思高译本在《匝》书所写的注释。至于象征数字,如七、十二是象征完整与齐全,七之一半,即「三个又半」,十二之一半,「六」,则象征欠缺与不完整。七与十二的倍数,十四、二十四,则更为齐全完整。十是大数,而千是指一个几乎无限定的庞大数字(见默及该书内所有注解)。甚至以数字来作某人的暗号或密码(Gematria),如默13:8所载「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

    d. 末后,本意除上述分析外,又有显意和暗意或暗含意二种。显意,即照字面来说,显而易明的意思,如若1:14「圣言成了血肉」,这意思显而易见地是说,圣言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可是一个人,该是有灵魂有肉身,那末圣言既成了人,也即是说圣言成了一个有灵魂有肉身的人,这样「灵魂」、「肉身」便是「圣言成人」一句内的暗含意。

    二、预像意:

    除上述字意外(包括上述对字意所作的分析),《圣经》内,也祇有《圣经》内,(其他书内是不可能有的,因为只有《圣经》有天主为作者),有所称谓的预像意。预像意的意义是,《旧约》里某些经句所陈述的人、物、事,除在各该处所有的字意外,尚有预指《新约》内的人、物、事之意,而这预像意只为《圣经》首要作者--天主--所选用,而《圣经》的次要作者--人,连知道也不知道,如《旧约》里的人:亚当、达味、默基瑟德等;物:如玛纳、铜蛇;事件:如诺厄时代的洪水方舟,是《新约》里耶稣、圣体圣事、被钉于十字架上的耶稣、耶稣所立的圣教会的预像。对每一预像意,须有三个条件:一、预像(Typus),二、预像所指的人、事、物(Antitypus),三、预像与预像所指的人、事、物之间的关系,或相似点,而这相似点也可以从反面来反映,如亚当是基督的预像,如圣保禄所说:「就如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被定了罪,也因一人的正义行为,众人也都获得了正义和生命……」(罗5:12-21),是以亚当为基督的预像的相似点,即从反面来反映。至于玛纳为圣体的预像,其相似点是:就如玛纳在旷野里养活了以民,使他们得进入福地;同样圣体在这苦世养活人灵,使人得升天堂,不过玛纳与圣体之间,仍有一不相同处,玛纳只使人得到今世短暂的生命,而圣体更使人得到来世的永生(见若6:52,53)。如上述三个条件中缺少一个,便不能说某节经文有预像意。

    至于为确知某节某句经文有预像意,不是解经学者凭逻辑所可推论出的,而必须依据另一启示,即因圣神默感下所写的《新约》,或由教会根据传统而加以认可或证实,因为圣教会有责,因而也有权来诠释《圣经》,否则只凭私人意见,便难免有臆测或穿凿之嫌,那就有违《圣经》原意了。

    总之,上述两种经意,(字意和预像意),也祇有上述两种经意,为《圣经》的原意,也即为天主默启的经意,至于经学家所称附合或适合意(Sensusaccomodatitius),既非《圣经》原意,故略而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