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至十五划 辣黑耳(Rachel)
    女人名,有「绵羊」(创31:38;32:15)或「羔羊」(依53:7;歌6:6)之意,是拉班美丽的幼女,圣祖雅各伯的爱妻。当雅各伯一方面为在自己祖先的出生地娶妻(创27:46-28:5),另一方面为躲避其哥哥厄撒乌的震怒(创27:1-45),而来阿兰之际,正好在村外井边遇到辣黑耳(创29:6-30),二人一见钟情,但拉班是有条件的,雅各伯必须给拉班服役七年后,才可以获得娶辣黑耳为妻的权利。雅各伯欣然答应。那知七年既过,在洞房之夜,拉班竟使出诡计,将他那长的其貌不扬而又有眼疾(创29:17),为雅各伯所不喜爱的长女肋阿嫁给了雅各伯(按当时的习俗,新婚之夜,女方是带着面帕睡觉)。第二天清早雅各伯才知道上了大当,但木已成舟,只好再为娶辣黑耳给拉班服役七年,但条件是二人立刻同居。本来按梅瑟的法律,一人同时娶二姊妹为妻是被禁止的(肋18:18),但圣祖既生于梅瑟之前,故未曾受这种法律的约束。其实这种同时娶姊妹二人及「近亲」为妻,在当时东方各民族间是屡见不鲜的。

    但雅各伯的这种婚姻,看来似乎不是太幸福的,盖姊妹二人因争宠而妒意大生,再加上雅各伯偏向辣黑耳,更使这后者趾高气扬,目中全无姐姐(创29:31)。可是,天主却特别看顾了受气的肋阿,使她连生四子(创29:32-35)。辣黑耳却全无子出,在不得已之际,令自己的婢女与雅各伯同眠,如此,才生了两个儿子,视如己出,以消心中的愤恨。此时肋阿又生一子,到最后天主才看顾了至此荒胎的辣黑耳,赐给了她一个儿子,即若瑟。此时雅各伯第二个七年的服役限期早已满期,遂于第二十年上率领全家回归父家,临行时,辣黑耳却将她父家的神像偷走(创31:19),拉班大怒,乃急起直追。在雅各伯的同意下,检查每人的行装,辣黑耳急中生智,将神像暗藏在骆驼的鞍子下,并声言自己正在月经期中,故不克下鞍受检,而平安过险(创31:13-35)。

    全班人抵达许地,正在自贝特耳出发后,在距离厄弗辣大不远的地方,辣黑耳临盆待产,就在生下了她这第二个儿子本雅明之后,便死去了。雅各伯痛哭之余,将她葬在路旁(创35:16-20)。因经上载有「即白冷的路旁」(参见卢4:11;米5:2),因此至今仍然相信辣黑耳的坟墓在白冷附近。但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圣经》上的话,很可能是后人加添的注解。辣黑耳真正的坟墓,应在本雅明支派的地区内(撒上10:2),在距离辣玛不远的地方(玛2:18)。白冷却是属于犹大支派的城市。

    见雅各伯、[(长)雅各伯(宗徒)][(次)雅各伯]、白冷[贝特肋恒]、拉班、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