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铠甲(Breastplate, Lorica)
    是一种自卫武器,在《旧约》中提及它的地方并不多。在以民的历史上最初使用它的,似乎只限于君王及将官(撒上17:38;列上22:34),后来才普及于士兵(编下26:14),甚致平民需要时也利用它来自卫(厄下4:10)。这种武器并非出自以民,而是泊来品。它的构造是将铜或铁片缝在以皮革,或布匹所作成的军衣上而成。军衣有领及短袖,长度则因时而变,普通是至膝盖为标准。这些铜铁犹如鱼鳞,故有「鳞片衣」或「铠衣」之称(撒上17:5)。安提约古四世亦曾用它来装备自己的军队(加上6:35)。

    铠甲亦有其象征的意义:「上主身穿正义作铠甲」(依59:17;参见得前5:8),是为进攻袭击的象征。「穿上正义作甲」(弗6:14),在此处由上下文我们知道有自卫防御的意义,即为抵抗恶魔的阴谋与袭击。

    见武器、天主的全副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