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闻我思(一) 美国独身的人何其多?
    到了美国以后,才发现愿意选择独身的人数比我想象中要来的多些。除了前面我们提过独身的一些原因外,据我的观察,美国有这么多独身者的原因,可能还有以下的几个。

    根据统计调查,在每三、四对美国夫妇中,据说就有一对离婚的夫妇。且不管此一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到底多大,至少这个统计数字也真的是惊人的。在美国,常可以听到孩子们说,这个周末跟妈妈住,下个周末跟爸爸玩。原来他们的亲生父母已离婚、再娶、或改嫁了。在离婚这么盛行的氛围中长大的孩子,对于婚姻能有怎样的看法呢?夫妇在离婚前,往往多会有争吵不和,甚至于打架的情事发生。在这样不安与恐惧的环境下生长的孩子,对于婚姻生活很可能产生一种错误的看法与偏差。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很容易产生一种念头:「与其像爸妈这样日日争吵不得安宁又痛苦地活着,我不如干脆不结婚算了!」小孩子的幼小心灵就像一张白纸,在童年时给它印上什么,就很容易根深蒂固,不易抹去。如果日后长大能够把偏差的观念改正,那真算幸运了,否则他就可能独身终生,无法享受婚姻及家庭的乐趣了。

    女权运动的嚣张,也是独身人数急遽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昔日,「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而女孩子们接受高等教育也没有比男孩子普及,也因此在社会上的地位较低。而今日,「女孩子走出厨房」的呼声,似乎响彻云霄。再加上女子受教育的机会增多,女权的社会地位又大大提高。所以有很多妇女就认为没有找「长期饭票」的必要了。因此,「女大当嫁」的传统观念,也就不再是金科玉律了。再加上一些根本就不喜欢在家烧饭洗衣及抱孩子的女人,于是独身女郎的数目也就不断地增加了。

    性的解放也是一个相当大的因素。今日在欧美,有不少青年男女,在法律上他(她)们是单身的,可是实际上他(她)们却是有「夫」有「妻」的,只是没有合法的夫妇地位而已。他(她)们光是同居而已。这样,既可免掉婚礼的开销,减轻税捐的负担;同时情欲照样可以满足。如果合不来时,还可以立刻劳燕分飞,免掉找律师办离婚的费用及手续及瞻养费。

    这种同居方式在美国相当流行。从外表看起来好象百利而无一弊。而实际上,这样的人都是一些不成熟和不敢负责任的人。

    其次,由于性的解放,使美国到处都充满了性的诱惑与罪。性的花样翻新。有些人如果错把婚姻光视为可以获取性的合法满足的方法的话,大可用金钱去获得满足。这样一来,不是私欲既可满足,又可以省掉一大笔家庭的开销,何必自寻烦恼,自讨苦吃呢!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点点观察与反省而已。是否有理?只有请读者指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