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福传应有宗徒精神
    第五讲福传应有的精神

    [一]福传首重神火

    要谈在中国福传的神父,首推圣方济各-沙勿略。圣人从事福传工作,前后不过十年,经他的手领洗者竟然多达十万,他有这样伟大的传教精神,是因为他有一颗炙热的心。据说他有时爱火中烧,虽在炎冬天气,也必须敞开胸怀,借以疏散胸中的热气。

    圣沙勿略在临终的时刻,还面向中国,念念不忘为我们祈祷,求天主多派传教士,前来收割我国已经成熟的庄稼[人灵]。谁能否认,现在我国的诸位福传人员,不是圣沙勿略临终前向天主祈祷而来的后继者呢?

    所以,每位福传员都要有真诚和热心福传的神火,有了内心荣主救灵的神火,才自然而然的成为照亮别人的灯。如果我们自己冷淡懈怠,言行与信仰不符合,那就成了失了味道的盐和放在斗底下的灯了。[玛5:13,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使他再咸呢?它毫无用处,只好抛在外边,任人践踏罢了。玛5:15,人点灯,并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

    [二]福传应该效法基督

    福传的工作是分担耶稣基督和宗徒们的使命,又是一件非常神圣的工作。故福传员首先应该穿上基督,活于基督,把自己圣化成为第二基督。

    过去‘中华公教进行会’总会长上海的陆伯鸿先生曾说,传教士是向魔鬼作战的义勇军,耶稣基督--常胜将军--是我们的总司令,我们应该向我们的元帅,司令学习看齐。他一生所关心的,特别是在他福传时所专务的,只有一个崇高的目标--荣主救灵。

    我们在做福传时也应当检讨一下:

    1,我们做这件事是否为了天主?

    2,这件事是否为天主有光荣?

    3,这件事作了能否拯救人灵?

    [三]福传应有宗徒的精神

    从事福传是一项天主特别的召唤,是天主所拣选的献身教会的宗徒使命,不过既然负有宗徒的使命,就应当有宗徒的精神。在耶稣基督的宗徒中,最有福传精神的当属圣保禄宗徒。

    圣保禄宗徒那种勇于牺牲死而后已的精神是从哪里得来的呢?他自己说,他讲的道理,不是由人传授的,而是主耶稣基督亲自传授的。还说,‘并且我的言论和我的宣讲,并不在于智慧动听的言辞,而是在于天主圣神和他的德能的表现,为使你们的信德不是凭人的智慧,而是凭天主的德能。’格前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