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训 篇 第二十三章
    1哦,天主,我生命的天父和主宰,不要让我顺从我任性的口舌,不要让我因口舌而跌倒。

    2哦,谁会鞭策我的思想?谁会将智慧的训诲放在我心上?

    3不要让他们宽容我的过错和罪行,免得我的过犯增加,我的罪恶满盈。这样我便不会在我仇敌面前跌倒,我的敌人也不会耻笑我。

    4哦,上主,我生命的天父和天主,不要给我傲慢的双眼,

    5把我从邪恶的欲望中移走。

    6不要让口欲和淫欲征服我,也不要让我降服于肮脏的欲望。

    7孩子们!听着!这是我的训示,谁遵守了,就不会犯错。

    8罪人因自己的口舌而被捉住,喜欢辱骂和傲慢的人,也因口舌而跌倒。

    9不要养成发誓的习惯,不要经常称呼圣者的名字。

    10因为一个常受酷刑拷问的奴仆,身上不会没有伤痕,而经常发誓和称呼圣者名字的人,也不能清白无罪。

    11一个多次发誓的人,将作恶多端,他的家庭必遭羞辱。如果他食言了,惩罚会降临在他身上。如果他忽视誓言,他的罪责加倍。如果他发了假誓,他将不被宽恕,他的家庭将遭灾害。

    12有一种话,凡说的人必定死亡。但愿这话永远不会出现在雅各伯的子孙中。许多人因远离它而不致犯罪。

    13不要养成口出脏话的习惯,因为那包含了犯罪的言词。

    14坐在伟人当中时,要记住你的父母,免得你在他们面前忘记了自己,因而做出蠢事来。那时你会希望自己从未出生,你会咒骂自己的生日。

    15一个习惯说辱骂字眼的人,一生也得不到自律。

    16有两种人罪恶多端,而第三种人招致天谴:

    17追求享乐的人,欲火燃烧,不到烧毁,绝不停止。自淫的人,不到欲火烧毁自己,也不罢手。为淫荡而不择手段的人,致死不厌。

    18有人不忠于婚姻,他心想:“谁会看到我?黑暗笼罩着我,墙壁遮住我,没人能看到我。我还担心什么?全能者不会记下我的过犯。”

    19他害怕人眼的审视,但不知道上主的眼睛比太阳还要明亮一千倍。他注视人们所有的行为,洞悉心灵最隐蔽的角落。

    20万物在受造之前,他就熟知他们,受造完成后也是如此。

    21这人必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受到责罚,在他意想不到的地方被人捉住。

    22同样地,女子对丈夫不忠,和另一男子生下子嗣,也会如此。

    23首先,她违背了全能者的法律。其次,她犯通奸罪,与其他男子生下孩子。

    24她要被带到聚会中,审查有关她子女的问题。

    25他的子女不会生根,他们的枝叶也不会结果。

    26她所留下的是遭人诅咒的回忆。她的羞耻永远无法抹去。

    27她死后,幸存的人必会明白:没有任何事比敬畏上主更重要,比实践他的诫命更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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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23.1年轻人在面对生命中的诱惑时,发现自己的弱点,从而作了这番祈祷。呼吁父母要注重子女的教育训练。

    口舌之过,首先是指夸大的言辞和浮夸的计划。口舌之过总是先于其他的过错发生,从而导向其他的罪。

    23.12息辣之子提到传统上所说的不洁,罪恶有违贞洁。

    -在23:12-15中,他提到粗俗的语言和恶意的对话。如同耶稣在玛12:24中所说的:因为心里充满什么,口里就说什么。

    -23:16-21指的是婚外情。

    -23:22-23虽然是说通奸的女人,也可用来指通奸的男人:1.这是违背天主的罪;2.这是违背配偶的罪;3.这是有违家庭荣誉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