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6 天主教和基督教圣经的异同(5):教会训导与古教父们不一致的意见
    1.误解者说圣热罗尼莫/耶柔米(St.Jerome)原先不承认次经,後来才予以接受,古教父们对圣经的正典也有不同的意见,他们并未说自己无误,为何要信他们的说话而不信圣经?他又指天主教是在马丁路德改教後,在脱利腾(又名天特)和梵一两届大公会议才定73卷为新旧约正典,为的是「抵抗宗教改革」。他又质疑天主教为何单单接受马加比一丶二,却不接受马加比三丶四和其他的「次次经」?本人谨作出以下回应。

    2.我们当然相信圣经,不过,请问圣经哪一卷哪一章哪一节明言「次经不是正典」呢?在小弟印象中,圣经并没作出这样的指示。

    3.的确,古教父们的话有时是不一致的,他们的意见虽有份量,但也可谓「只属个人意见」,因此,教会的定断才更重要!犹如宗/徒15定断出不用遵行割损礼,就指出了正确/合乎基督信仰的定案,并平息了纷争。若没有这教会权威的定断(称为「教会训导」),当教会成员(只消对某一信仰课题)各有不同的见解时,若相持不下,我不让你,你不让我,教会就会分裂(不幸,这个分裂的现象在今日基督新教中正严重地普遍着)。教父们的见解,还需得到教会的接受哩。

    4.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甚麽那原先不承认次经是正典圣经的圣热罗尼莫/耶柔米(St.Jerome),在主後382年的罗马主教会议将「次经」列入正典之後,也接受它们为正典,把它们连同其他正典一并翻译成拉丁通行本/武加大译本(Vulgate,它在教会内用上千年);曾对次经态度含糊的圣奥斯定/奥古斯丁(St.Augustine)也说:「圣经正典的纲目,应随公教会的权威而决定。」(《ChristianInstructions》)

    5.教会/天主教在主後397年的迦太基第三届会议订出为数73卷的新旧约正典书目,主後393年的希顿公会议丶主後419後的迦太基第四届公会议丶主後1441年(马丁路德改教以前)佛罗棱斯大公会议也提出同一的圣经书目,是有文献为证哩。天主教不接受马加比三,四和其他「次次经」,正显出初期教会是认真地辨认哪些经书属於正典,并非一古脑儿照单全收。

    6.其实误解者说天主教在主後1546年及主後1870年的脱利腾(又名天特)和梵一两届大公会议定73卷为新旧约正典,为的是「抵抗宗教改革」,这无疑是确认教会/天主教一直以来都认为73卷(包括那些次经)是正典,就如上述多届会议中所肯定的。因为马丁路德反对次经,即显示了在他反对之前,教会/天主教是接受次经的,否则,路德何需反对?既然马丁路德反对次经,於是,教会/天主教为「抵抗宗教改革」,便在脱利腾(又名天特)和梵一重申以往多届会议的主张,声明那73卷为正典。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