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笃灵修 龚黎的革新
    当本笃隐修士逐渐修正他们的静修生活中的刻苦行为,越来越不重视体力劳动时,他们转而日益加重礼仪和选诵的重要性。结果,中世纪初,本笃灵修对于教会的影响,主要是圣经和礼仪两方面。就在这个时期,狄道夫和欧古因修订了拉丁文圣经,而毛橹(Rabanus Maurus)写了他的圣经评注。他们的目的明显是灵修,就是说,旨在为基督徒提供启示的真理,作为他们阅读圣书和默想的基础。

    在礼仪方面,本笃隐修士促成了由查理曼发动的礼仪革新。这时期礼仪的成就是惊人的,特别是有不少的新圣歌谱成,而隐修士们也恢复额我略的原始的纯朴风格。此外,也在教会的年历中订定了新的瞻礼,原来的圣歌的祈求、个人的虔诚,穿插于利益中的公共祷文内。教区神职人员每日必须参与团体感恩祭和他们自己教堂内的唱经。不过,817年的主教会议并没有规定神职人员必须诵念日课经。利益的主题集中于基督——特别集中在救赎者、万君之君、主及圣十字架等名号上——以及圣母。同时,星期六为恭敬圣母的求恩弥撒,也开始流行。在这个时期,玛利亚的童贞及升天这两个问题,也开始受到神学家的注意。

    和感恩祭一样,圣体也是倍受注意的焦点。当然,以礼仪为中心的灵修,这是必然的现象。圣体是纪念基督的苦难和死亡,同时,也是基督借此而向人传送他逾越胜利的机会。教会特别坚持,堪当领受圣体所必须的条件。

    以上所说,就是查理曼王朝末叶,罗马帝国瓦解之前,在本笃灵修影响下,基督徒灵修的特色。历史书所记载的,是这个时期,俗世中央集权瓦解所带来的可耻和破坏性的影响,以及教友强夺教会的权柄:裂教和教廷内的丑闻;教友没收教堂和隐修院;神职人员中的买卖圣职和触犯守贞之罪;教友获得授权成为隐修院院长。在十一和十二世纪期间,教会在衰落与改革之间,摇摆不定,但最后,在教宗国瑞七世(1073——1085)的领导下,终于推行了基督徒的革新。

    不过,在十世纪有多个改革的中心,其中最先和最具有影响力的,是在910年建于龚黎(Cluny)的隐修院。这隐修院有一段光辉的历史,它的撞击力,不只在灵修方面,同时也在文学方面。龚黎承继亚尼安本笃所开创的革新,就是在龚黎的领导和控制之下,建立一个隐修院的联盟,以便解除教友或主教对隐修院的控制。不过,也有些隐修院例如龚黎隐修院本身,却受教廷保护。

    在龚黎所发展的,「是不可思议的、大规模的隐修王国,它在一连数个有圣德、稳重、谨慎、管理才能与圣德相等的院长领导之下,维持了两个世纪以上。他们所推行的,是有纪律的、有成果的隐修生活,形成教会内最强大的改革力量。」不过,这不是指严格地遵守本笃规则的改革。由于时代和社会条件的改变,适度的调整是必须的。于是他们撰写了一套基于亚尼安本笃著作的隐修常规。

    这种形式的本笃隐修的特色,是某些集中和统一遵守的规则,有大规模的礼仪,有以深入研究圣经和教父为基础的精湛隐修文化,有真正默观的倾向,有影响深远的爱德活动,有限度但认真地工作,特别是抄写的工作。一方面严谨地实践独修,但又过属于团体隐修的生活。

    还有不少其他本笃式的隐修院响应改革,虽然各自在遵守规则上有差异,基本上都是遵循龚黎所解释的本笃规则。改革扩展到法国的其他地区,在十世纪更伸展到比利时和英国,十一世纪发展到意大利、德国和西班牙。革新隐修生活的效果,更超出隐修院之外,带动革新教区的神职人员以及普通教友的宗教生活。隐修院完全脱离了教友和政府的控制,同时也得到保护,不受主教们不适当的干扰。

    不幸,本笃隐修联合会由于它本身的结构,院长必须经常旅行探望各地隐修院。隐修士们日益增加的传教活动,使本笃式的隐修生活,在默观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同时,越来越多的隐修士长时间专注于誉写的工作,体力劳动无形中被忽略了。最后,体力劳动和维持隐修院的工作,终于交于院内的庶务(conversi)、助理会士(familiares)、学生(oblates)等人负责。渐渐地,这便形成了隐修院内的诵祷会士(choir monks)和庶务修士(lay brothers)之分。

    在十一至十二世纪,当这些隐修院正值兴旺,而且方兴未艾的时候,有一种反响在发展了。隐修院变成了固定的制度,不曾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可是这时的社会正趋向深远的转化,因此,教会内广泛地兴起了追求更纯朴、更少制度、更团结的生活的愿望,祈求更少牵连于社会的政治网络之内的生活——总之,要求重返原始的隐修生活。那么,这个时期再度引进隐居潜修的生活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这个运动,很自然地一下子就传遍整个欧洲,在整个隐修世界掀起了一次革命,创建了一系列的新「修会」(orders)这种团体与既有而固定的隐修院并驾齐驱。

    此时的隐修传统,基本上还是本笃式的,不过,已逐渐趋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于是,在1010年,圣罗慕亚(St.Romuald)创立了嘉马尔道里会(Camaldolese),培育一种遵守圣本笃规则的严格独自隐修生活;而摩里斯美圣罗勃(St.Robert of Molesmes)也在1098年创立熙笃会(Cistercians),提倡一种与俗世分开的团体隐修生活,清贫和严守圣本笃规则。在这期间,有两个人努力不懈地从事教会和隐修生活的革新工作,他们就是斐堪若望(John of Fecamp)和圣达弥安(St.Peter Dam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