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世纪的灵修 旅修会
    圣伯纳不只在1145年,以教宗欧静三世之名,宣讲第二次十字军,他和教会内的一个新兴的宗教组织:军人——隐修士密切相关。在封建时代的基督宗教,对于天主之国的成员、教会等,常存有军事的概念,认为教会的领袖,就是基督君王。不过现在,圣伯纳热烈欢迎的是「一种新的军人,他们源自圣地,他们伟大的目标就是把回教徒赶出圣地。」

    第一个军旅修会:圣殿骑士,约于1118年创立,他们就住在耶路撒冷圣殿范围之内,且在某种程度上隶属于墓律修会。它的使命就是保卫(甚至动用武力)耶路撒冷城内的基督徒。圣殿骑士也守神贫、贞洁和服从的誓愿,因此他们是教会所承认的修道人士。他们的规则基于律修会的规则、圣本笃规则和熙笃会的守则。因此,他们参与念大日课经、守大小斋,他们的衣着朴素服从他们军旅生活的纪律。

    麦尔达骑士会(Knights of Malta)样,他们也与律修会有某种形式的关联。不过他们的任务主要是为圣若翰洗者医院服务。他们遵守圣奥斯定的规则,成员包括神职人员和普通教友。他们也遵从福音的训诲,守神贫、贞洁和服从三愿,并生活在团体之内。

    这两组人在短时间内遍布欧洲,更协助教会从回教徒手中夺回西班牙。在西班牙也有另一个组织创立,那就是所谓的孔波士德达圣地亚哥骑士(knights of Santiago de Composteta)教会,驱逐依比安半岛的回教徒。其他附属西班牙熙笃会隐修院的组织有:卡拉托拉瓦会、奥肯达拉会及亚维斯会(Order of Calatrava,Alcantara And Avis)

    问题是如何协调遵守三项福音训诲的男基督徒和这些献身于战争和必须杀敌的男基督徒。圣伯纳坚持,当基督徒为主作战时,他们不应恐惧被杀死的危险或杀敌的罪。然而,十字军的军人从来不曾被视为殉道者,正如圣伯多禄独修士对他们所说的,「因为从他们的德行而言,他们是隐修士;但他们的行动来说,他,他们的士兵。」

    圣诺伯烈和布勒蒙特会

    虽然直到十二世纪以前,律修会对于教会生活的影响仍很大,但律修生活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圣奥斯定。教宗吴朋二世曾致函给巴伐利亚的一个律修会团体这样说:

    我们感谢天主,你们决定按教会各圣父令人钦佩的生活,革新你们自己……这种生活方式,历经殉道教宗吴朋所制定,奥斯定以他的规则所组织,耶罗以文字塑造,并由国瑞委任英国主教奥死定制定。

    虽然正如维开利所说,「律修会的起源,是属于历史上的一个云雾弥漫的部分」,教宗吴朋二世无疑是认为律修确实根源于原始的基督宗教,并且是属于早期的隐修生活。韦施里主教欧瑟伯和圣奥斯定曾在他们的司铎之中,推行团体生活;535年克雷蒙公会议(The Council of Clermont)介定律修的定义,就是指受委派到一间教堂服务的司铎或执事,麦兹主教乐德刚()根据圣本笃规则,为他属下的司铎编定一套规定(755年);817年艾斯——奥主教会议(816-817)颁布律修规则,规定律修士必须服从一位长上,并应过团体生活,不过准许他们拥有物资,然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律修,直到十一世纪下半部分以前还未存在。在那个时期,奥思定规则,已成了律修士生活的基础,而他们自己也自视为修道人士,但与律修士不同,而在那个时期符合教会法的教教区司铎公祷团员仍然存在,他们放弃团体生活,却保留在主教座堂唱大日课经的习惯。

    1059年,在罗马召开主教会议,规定无论是为一间特别的教堂或主教堂祝圣的神职人员,必须过团体生活,同时,在十一世纪,有许多主教座堂会议和公祷教堂会议()的成员,都遵守圣奥思定规则,这些成员便成为修会律修士,而不是教区律修士(即教区律修司铎),因为他们也宣誓遵守神贫、贞洁和服从三项修道誓愿。他们之中,有些公祷会仍保持自治,有些却逐渐被吸纳而成修会。

    从一开始,所谓规律生活就是指一个受祝圣,从事管理职务的教区司铎,在团体中过着守神贫的生活。现在,我们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鼓励教区司铎度这种生活?在圣奥思定来说,理由就是为达到成全的爱德,因为他在他的规则中这样说:「你们应该向往全体同心合意地,一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之下,一心一德地而聚集起来的」在九至十一世纪之间,先有提议,然后正式规定,教区司铎必须过规律生活,以作为一种革新的手段,并借此保卫他们,以免陷于贪婪和欲望的陷阱。罗马主教会议(1059)提议教区司铎应度「规律生活」以守神贫的团体生活,作为重返原始基督徒的宗徒生活方式。据此,圣伯多禄达弥安说:「毫无保疑问,律修生活的规则,是取法于宗徒的生活方式,任何正确地遵守纪律的律修团体的,就是在学习婴儿时期的教会。」

    我们很容易明白,强调隐修生活性质的规律生活,如何导致律修会的出现。这是一种新式的宗教生活,管理灵魂(不是隐修士的经常工作),是在这种不属于默观性的宗教组织内度宗教生活的目标之一。律修士与隐修士是基本分别是,前者投身于宗徒事业。哈维堡安森在他的著作:宗徒书信中指出:在律修士的生活中,积极的生活与默观的生活(后称为混合生活)可以完全混合。维开利指出,这种发展的几种影响很值得注意,因为这对于基督徒灵修神学很重要:

    这样一来。在教会内的管理职务中,再度清楚地出现宗徒传道的理想。这种新的方向,无疑是由于时代的需要。国瑞的革新运动,是企图借神职界的革新而改革教会的一种努力,同时这也是意图革新整个基督徒社会的开始……它一方面扬弃成全等于脱离俗世的说法,另一方面却极力以克服世界而使世界基督化为目标,希望在工作中寻求基督徒,尤其是神职人员的成全……国瑞的革新运动,曾明显地呼吁所有基督徒,在他们各自的生活岗位上,追求圣化的生活。……

    这个大胆及创新的运动,深深影响基督宗教……它清楚地指出,圣善不只属于一小撮特殊的、借脱离俗世献身于度成全生活的人,同时也属于所有各行各业、在各自的生活岗位上,竭尽本分的基督徒。这种革命……在宗徒生活的理想中重演,不但促使神职人员发展德行,以神贫解脱现世短暂的野心对他们的束缚,同时培育他们,使他们能胜任基督教会内的管理职务,就如过去培育宗徒们去承担传福音的职务一样。

    不过,如果说,律修会以宗教组织的形式出现之后,献身于教会内的管理职务和照顾灵魂的工作,就整个取代了律修生活中的隐修成分,这是不正确的。正如里格犁鲍所说:事实上有两种不同的律修士:与世俗保持接触和远离世俗的。在此,我们只须指出,这种差别,对于两个著名的律修会:布勒蒙特会和维克多律修会的影响就足够了。

    圣诺伯烈本来是教区律修士,是隶属于柯罗真教区,1115年他退隐,度祈祷和禁欲的苦修生活。不久以后,他成了独修的传道者,周游各地讲道,指责神职人员和教友放纵的行为。后来,诺伯烈应拉安主教的邀请,聚集一群司铎和教友,在布勒蒙特组成团体,度祈祷、苦修和体力劳动的生活。虽然他们并没有放弃传道,但传道不是他们团体主要的目的。1126年,诺伯烈被任命为麦德堡总主教,他遂委任他的追随者从事革新教区和在德国北部传教的工作。诺伯烈特会在1134年逝世,不过甚至在他谢世以前,布勒蒙特会在法国和英国的团体,都已开始更倾向默观的生活,不过,他们也从来没有放弃圣诺伯烈的理想,就是结合与世隔离和执行司铎职的管理职务这两种生活。

    到了1134年,为了实际的目的,传教公作已完全从布勒蒙特会的会规上排除了。他们的新目标是追求司铎的圣善和隐修士的节制与苦修。也许兼备布勒蒙特会式的隐修和默观质素的杰出人物是戴布格亚当,他在1189年转入嘉尔多会。

    在圣诺伯烈企图建立一方面遵守隐修的规则,而一方面执行司铎的管理职务的宗教团体时, 他无形中成了十三世纪的募缘修会的先驱者。我们知道,圣诺伯烈大案团体,一方面倾向传道,一方面又严守神贫,甚至到贫穷无助的程度。在这方面,他们和募缘的修会就很接近了。不过,从宗徒的实践和在隐修院内的生活模式上说,圣诺伯烈的团体,却比那些募缘的修道士保留更多的隐修风格:坚持在团体生活的架构内保持独处,每日颂念恭敬圣母的经文(除了大日课经外),礼仪的祈祷和选诵和独自默祷交替,选择投身于劳力或智力工作。虽然他们尽量忠实地遵守圣奥斯定规则,但布勒蒙特会规章,却与熙笃会规则相似,他们更接近本笃式的隐修传统。不过,渐渐地布勒蒙特会士日益朝向传道和司铎的管理职这个方向发展。

    至于(禁院内的生活),布勒蒙特会士与一般隐修士,并没有多大区别;同样强调共同生活中的爱德同样热爱相当于地上预尝天堂的禁院生活。对祈祷也保持相同的看法,就庆祝礼仪和选诵、默想和纯粹祈祷交替实行,较重视透过爱,「品尝」和「经验」得来的理解,最后,同样对于天主之母保持特殊的虔敬,对于默想救恩的奥秘也保持一种新的敏感性。因此,修会的独创性是在于禁院生活的灵修,和照顾灵魂的工作之间,求取平衡;在早期,不是每个地方的修会都把牧灵工作放在第一位,不过,这总是布蒙特会理想的基要部分。后来逐渐受到广泛的重视。至于他们的牧民趋向,因为他们特别重视守神贫。他们无形中成了十三世纪的募缘修会的先驱者。他们显示,隐修传统的危机已度过,且已结出了果实:鼓励教会生活表现多方面化;不但可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实现福音的理想;现在已经从教义的基础上,承认和证实了分异性的价值,这是一个双重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