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中世纪的教会公元590——1517年 第二章 传教士的工作
    一、圣高隆邦——苏格兰的宗徒:

    ST。COLUMBAN在公元521年生于爱尔兰,公元563年去了苏格兰,在爱尔那IONA建立了隐修院,许多人到此隐修,人们称这为高隆邦,他于公元597年去世。

    1、圣高隆邦:

    公元542年在欧洲大陆,对德、法、意、瑞的归化功劳很大。公元589年去了欧洲大陆,第一个去了法国,在路克善依建立了隐修院,并定下了会规。包括两部分:

    A、伦理法则,服从至死,绝对贫穷,每日斋戒,思想和行为的纯洁,意志和判断的克苦,不间断的祈祷;

    B、惩罚,公开祈祷时咳嗽,在工作时忘了祈祷,受到斥责时辩护都会受到鞭打(6、10、12、15)。尽管此修会纪律严厉,可吸引的人却多。

    2、对告解圣事进行改革:他称为告解之父,根据爱尔兰的规定作适当的修改,用于法国人身上,守斋吃面包和清水,不吃肉和酒,犯罪离家,释放奴隶,进隐修院作补赎,杀人必须流放三年,并照顾其家人。他写了《告解圣事》这本书。

    二、波尼法爵——德国的开教宗徒:

    1、波尼法爵公元675年生于英国,在30岁晋升铎品,在公元719年,被教宗额我略二世任命为爱尔兰传教士,建立许多隐修院,公元738年,封为总主教。于公元754年去世。

    2、他改革了法兰克教会,当时法兰克教会特别腐败,致信于教宗,教会的纪律已60年未执行了,许多人把主教位子看成了世俗的财产,权位。

    A、纪律方面:公元742年,他作下规定,所有教会的财产应立刻规还教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全体主教会议,为教会的神职人制定严格的法律,每年四旬期堂区神父必须向主教作彻底的交待,特别是他做弥撒的礼仪、祈祷、讲道和圣洗圣事的执行情况,每年当主教来实行坚振圣事时,堂区神父应作好一切准备,在圣周四,每位堂区神父必须亲自去主教坐堂领受圣油。同时,宣发信仰,生活,训道方面保持纯洁,不合格的神父,执士应当废逐降级或处罚,神父和执事不应该与世俗人一样的穿戴,除了神父的母亲,姐妹,任何女人不应与神父住在一起,一切神职人员禁止打猎做买空卖空,携带武器,参加战争。

    B、强调教会共融:法兰克的国王与教宗尽量达成一致,他主张法国主教们只有与罗马教宗保持共融,教会才会发展,为了整个教会表明其信仰,于公元747年召开了另一次主教会议,并作了许多规定,至死服从罗马教会的权威,保持信仰的完整性。讲服从圣伯多禄和他的继承人,主教必须从教宗那里得到他的PALLIUM。我们只有服从圣伯多禄的教导才能成为圣伯多禄羊群中的一员。

    3、救援来自家乡(第一个传教女修会):法国教会还不能自立,因此他写信于家乡申请派遣传教士及资助钱财,其表妹圣理奥巴LIOBA与其保持高尚的友谊。她被称为女宗徒,她是第一个创立女传教女修会的人,其后无人步其芳踪,直至15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