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1
    祭司聖潔的條例

    21:1上主吩咐摩西要告訴亞倫系的祭司:「除了參加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或未出嫁的姊妹等近親的葬禮外,祭司不可因參加任何葬禮而玷污了自己。

    21:2併於上節

    21:3併於上節

    21:4他也不可因參加姻親的葬禮玷污了自己。

    21:5「祭司不可剃頭、修鬍鬚,或割自己的身體來表示哀悼。

    21:6他必須聖潔,不可侮辱我的聖名;因為他向我─上主獻火祭,就是給他上帝的食物。

    21:7祭司不可跟妓女、非處女,或離過婚的女子結婚,因為他是聖化歸上帝的。

    21:8人民必須看祭司為聖潔的,因為他向我獻食物祭。我是上主;我是聖潔的,我使我的子民成為聖潔。

    21:9若有祭司的女兒淪為妓女,她是侮辱了自己的父親,必須用火刑燒死。

    21:10「大祭司的頭上被聖油膏過,承受了聖職,穿祭司禮服,不可在哀傷期間蓬頭散髮,撕裂衣服。

    21:11他不可離開聖所,進入喪家;即使是自己的父母死了也不可,免得污辱他自己和我的聖所,因為他已經奉獻給我─上主了。

    21:12併於上節

    21:13他必須跟處女結婚,

    21:14不可跟寡婦、離過婚的女子,或妓女結婚,只可跟本族裏的處女結婚。

    21:15他不可使自己的兒女成為不潔淨的;我是上主,我已經選立他作大祭司。」

    21:16上主吩咐摩西告訴亞倫:

    21:17「你的後代中,任何身體有殘缺的人不可向我獻食物祭;這是世世代代該遵守的條例。

    21:18凡身體殘缺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

    21:19手腳殘廢的、

    21:20駝背的、矮小的、眼睛有毛病的、有皮膚病的,或閹人,都不可向我獻祭。

    21:21亞倫祭司的後代,凡身體殘缺的都不可向我獻火祭,因為殘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獻食物祭。

    21:22這樣的人可以吃獻給我的祭物,無論聖或至聖的都可以吃。

    21:23但是,因為他的身體有殘缺,他不可接近至聖所前面的幔子,也不可接近祭壇。他不可玷污我聖所中的聖物。我是使這些東西聖化的上主。」

    21:24以上是摩西告訴亞倫、他的兒子們,和以色列全體人民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