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基督徒的信仰 36. 耶稣和以色列民族的法律与宗教
    耶稣基督为期叁年的公开传教生活,总括来说,是个大奥迹。这个大奥迹的内容就是向世人,而且是首先和犹太人,宣讲天国即将来到,甚至已经来到的喜讯。为叫人看出天国的来到,耶稣经常用比喻来解释。要是有人不懂,或是头脑迟钝,甚至心硬,不能接受他讲的比喻,耶稣就行奇迹加以证明。奇迹就是天国来到的徵兆。

    然而,耶稣的所言所行并不见得受到所有天主选民以色列人的虚心接纳,他们中间甚至有不少人,尤其是法利赛人,经师,司祭和黑落德王的支持人,自从耶稣度公开生活,宣讲天国的福音之初,便怀恨耶稣,彼此商议,决定置他於死地。他们以为耶稣附了魔,控告耶稣说了亵渎天主的话,指他是假先知。这一切都触犯了犹太宗教的法律和制度,情节严重到该用石头击毙。

    耶稣难道真的触犯了以色列选民经由梅瑟得自天主的法律制度吗?玛窦福音第五章有一段很好的记载,那是耶稣开始传教之初就事先向以色列人声明的,他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是来废除法律和先知;我不是来废除,而是来完成。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过去了,一撇或一画也绝不会从法律上过去,必要等待一切完成。所以,谁若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也这样教训人,在天国里他将被视为最小的;但谁若实行,也这样教训人,他在天国里将被视为大的。」

    从上面这段福音的话,我们看出耶稣不但不触犯旧约的法律,而且严厉要以色列人遵行。而他更以身作则,举凡梅瑟的法律,不论巨细,他都奉行得完美无缺。这一点,以色列人没有一个作得到,他们自己这样承膂b。若望福音第七章十九节记载耶稣在圣殿教训犹太人说:「梅瑟不是给你们颁布了法律吗?但你们中却没有一个人奉行。」由於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完全遵行梅瑟的法律,所以以色列人每年逢赎罪节,必要行牺牲奉献祭礼,祈求天主宽恕他们侵犯了法律。

    以色列选民藉着遵守梅瑟的法律来恭敬天主,而他们恭敬天主最具体,也最神圣的地方是耶路撒冷圣殿。耶稣一生下来就属於旧约梅瑟法律权下,他像在他之前的每位先知一样,对圣殿表现无限的尊敬。他生下四十天之後,便由母亲玛利亚和养父若瑟带到圣殿献给天主。十二岁那一年,他又随双亲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这次和往年不一样,他私自留在圣殿,双亲却不知道,并为遗失了孩子而着急了叁天。耶稣若无其事地告诉双亲他必须专务他天上父亲的事。总之,耶稣不论在卅年的隐居生活期间,或叁年的公开传教生活期间,每逢犹太教的重大节日,他必前往耶路撒冷圣殿朝圣。

    耶稣之所以上耶路撒冷圣殿,因为在他心中这是与天主相会的最好地方。对耶稣而言,圣殿是他父亲居住的地方,是祈祷的场所。所以,当他看到圣殿廊外成了作买卖的市场,便头上冒火,痛加责斥。

    耶稣也把自己比作圣殿(若二.21),甚至比圣殿更伟大(玛十二,6),他说自己的身体是天主在人间的最後永远的居所。为此,他以圣殿的毁灭来比喻自己的死亡。这个死亡打开了救恩历史的新页。耶稣曾向撒玛黎雅妇人说:「时候已经到了,你们将不在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父」(若四,21),而要在心灵和真理中朝拜父。

    梅瑟的法律和耶路撒冷圣殿使耶稣成为以色列选民宗教当局与他对立的导火线。然而真正使耶稣成为他们的绊脚石的,却是耶稣所说的他要以自己的死亡来救赎人类,使人获得罪赦的使命。

    耶稣和法利赛人坐席吃饭,也同样和税吏及罪人一起吃喝,这使得法利赛人很不以为然。法利赛人中有部分人很骄傲,自以为是义人,而轻视其他的人。耶稣同税吏和罪人一夥儿吃饭,为法利赛人所不齿,可是耶稣告诉他们:「我不是来召叫义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路五,32)既然罪恶是普遍性的,全世界都有罪,所以那些自以为清白,不需要救恩的人,实在是睁着眼睛的瞎子。(若八,33-36;九,40-41)

    然而最令法利赛人不以为是的,还是耶稣自比作天主,以仁慈怜悯的态度对待罪人。耶稣与罪人同坐席,表示他接纳罪人分享默西亚的宴席。耶稣又给人赦罪,这得以色列宗教当局很难堪,他们认为只有天主才有权赦罪。这一切的一切,与罪人吃饭,给罪人治病,赦免他们的罪,都在人心中激起两种看法:耶稣或是一个亵渎天主的人,就像很多法利赛人认定的,这样的人应该用石头砸死;或者耶稣说的是真话,作的是天主的事,就像那些得到他怜悯的人和许多群众的反应一样,他们为耶稣的言行而光荣赞美天主。

    耶稣说比喻,行奇迹,治病,赦罪,为叫人看到他的言行而自动自发地悔改并相信他。

    但是有时候,耶稣的要求也很直接,很严厉,他说:「不随同我的,就是反对我。」(玛十二,30)他也向经师和法利赛人说他「大於约纳……大於撒罗满」,(玛十二,41-42)「大於圣殿」;(玛十二,6)耶稣更向犹太人说:「在亚巴郎出现以前,我就有。」(若八,58)他甚至直截了当地告诉犹太人:「我和父原是一体。」(若十,30)因此,他要求耶路撒冷犹太教当局因着他所作的父的工作而信从他。(若十,36-38)不过,这样的信从必须具备先决的条件,就是每个人应进入神秘的死亡,然後由上重生,就如他向尼苛德摩所说的。(若叁,1-15)

    耶稣所说所作的这一切激怒了一些法利赛人和黑落德党人,他们认为耶稣罪该万死。(谷叁,6;玛廿六,64-66)。

    谈了耶稣和以色列民族的法律与宗教关系之後,我们把普世教会要理这一段落的叁点结论介绍如下:

    第一点,耶稣不但没有废除天主在西乃山颁布的法律,而且以完美的方式来实践这个法律。他指出法律的最终意义,并补赎人触犯法律的罪过。

    第二点,耶稣,非常敬重耶路撒冷圣殿,每逢犹太教重大节日,必前往圣殿朝圣。他对这座天主在人间的居所极其珍爱。圣殿是他的巴斯卦奥迹的预像。他预言圣殿将毁灭,为暗示他将被害,并因着自己的苦难,世界要进入救恩史的新纪元。在新纪元中,他的身体将成为永的圣殿。

    第叁点,耶稣作了一些显示他是救主天主的事,例如给人赦罪。某些犹太人,他们不承认天主降生为人的事迹,把耶稣看作冒充天主的人,判他为亵圣者。耶稣基督为期叁年的公开传教生活,总括来说,是个大奥迹。这个大奥迹的内容就是向世人,而且是首先和犹太人,宣讲天国即将来到,甚至已经来到的喜讯。为叫人看出天国的来到,耶稣经常用比喻来解释。要是有人不懂,或是头脑迟钝,甚至心硬,不能接受他讲的比喻,耶稣就行奇迹加以证明。奇迹就是天国来到的徵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