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基督信徒的生活 26c. 天主十诫的第四诫之叁
    《天主教教理》讲解天主十诫第四诫,说这条诫命不但命令我们孝敬父母,也要求我们尊敬在社会中所有为了我们的好处从天主手中接受了权力的人,又说,这条诫命也规定在社会中执行权力和服从权力的人的各自当尽的义务。

    2234天主十诫第四诫不但命令我们孝敬父母,也要求我们尊敬在社会中所有为了我们的好处从天主手中接受了权力的人。同时它也规定执行权力的人及其所服务的人民的责任。

    在社会中执行权力的,是政府;服从权力的,是国民。今天,我们介绍政府和国民的各自本分。

    政府的责任

    政府的权力有其限制。

    2235接受了权力的人要把权力当作一种服务来执行。耶稣说过∶「谁若愿意在你们中成为大的,就当作你们的仆役。」权力的执行在道义上有叁方面的限制,那就是∶一、从权力所由来的天主方面的限制,二、从权力本身的合理性方面的限制,以及叁、从权力的特有对象方面的限制。没有人有权命令或制定违反人的尊严和自然法的事。

    政府的法令应该符合正确的价值次第。

    2236权力的执行应该符合正确的价值次第,其目的是在使所有的人都能实践他们的自由和责任。做首长的要用他们明智来推行公义,要顾到每一个人的各自需要和彼此合作,要促进和谐与和平。他们要小心,不可让他们所立定的法令导致私人与团体之间的权益冲突。

    政权的执行不可违背人的基本权利

    2237政府有责任尊重人的基本人权。要藉着人道来促进公义,要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特别是家庭和穷人们的权利。

    政治权利可以也应该依照公共福利的要求给予享有国民身份的人。没有正常和充分的理由,政府不可予以取消。政治权利的施行要以国家及全体人类的利益为目的。

    国民的责任

    谈到国民的本分,《天主教教理》首先提出一条大原则。圣保禄宗徒说过∶「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既然所有权力都来自天主,既然天主是一切权力的最终根源,我们作基督信徒的便应该率先服从合法政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上司命令的盲目服从,政府的措施如果与个人的人性尊严和社会的公共福利有所抵触,作国民的包括基督信徒在内,都有权利,有时甚至有义务提出抗议。

    2238在属下的应该视他们的上司为天主的代表,因为上司的权力是天主赐给的。圣伯多禄曾教训我们说∶「你们要为天主的缘故服从人立的一切制度;你们要作自由的人,却不可作以自由为掩饰邪恶的人,但该作天主的仆人」。然而国民对政府的忠诚合作并不抹煞他们有权利,有时甚至有义务,对他们看来有害于人的尊严和团体的福利的事提出抗议。

    原则声明了以后,《天主教教理》便进一步解释国民应该抱怎样态度来支持政府,又以怎样的具体行动对国家作出贡献。

    2239国民有义务支持政府。他们应该凭着真理、正义、团结和自由的精神,为了社会的公共福利对国家作出贡献。知恩心和爱德要求他们爱国,要求他们为国家服务。为了服从合法的政权并促进社会的公共福利,他们应该尽好他们在政治团体中所负的职分。

    国民有纳税、投票和保卫国家的义务。

    2240为了服从政府并对社会的公共福利负责,国民必须纳税、行使选举权和保卫国家。这是他们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圣保禄宗徒这样讲解国民的义务说∶「凡人应得的,要付清;该给谁完粮,就完粮;给谁纳税,就纳税;该敬畏的,就敬畏,该尊敬的,就尊敬」。圣保禄宗徒更劝告我们要为众君王和一切有权位的人祈祷和谢恩,说这是「为叫我们能以全心的虔敬和端庄,度宁静平安的生活。」一位不知名的天主教作者说的好∶「基督信徒住在自己的国家里,好像旅客;他们以公民的身份参与社会的公共生活,却又像外国人似的,对它保留相当的距离,他们遵守在这社会中的现行法律,但是他们的行为却表现得比法律更好。天主派给他们的地位如此高贵,是不容他们擅自放弃的。」

    在移民现象特别普遍的今日,《天主教教理》不免要谈到各国政府对外来移民应抱的态度。

    2241比较富裕的国家应该尽其可能接纳前来寻求在他们本国得不到的安全和生活必需的外方人。各国政府都应该尊重自然法。自然法要求地主国接纳并保护这样外来的客人。各国政府为了维持其所治理的社会的公共福利,可以对移民权利的执行附加几项合法的条件,特别是规定移民对接纳他们的国家所应尽的义务。移民应该尊重地主国的物质和精神遗产,应该遵守它的法律,分担它的负担。

    《天主教教理》提出两个特殊问题。一个关于「拒绝服从」∶

    2242基于良心的要求,国民不可以服从与伦理,与基本人权,以及与基督福音相抵触的政府法令。若政府的法令反对良心的要求,我们所以要拒绝服从它,则是在于事奉天主与事奉政权之间的区分上。耶稣说过∶「凯撒的,就应该归还给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给天主」。宗徒们也说∶「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

    另一个问题关于「抗拒政权」。

    一个政府滥用权利来压迫国民。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对政府所命令在客观上有益于社会公共福利的事仍须服从;但是他们可以为了保护本人和同胞们的利益,在不越出伦理和福音所容许的围内,对政府的滥用权利作出抗拒。

    那麽,国民可否以武装抵抗政府的压迫呢?《天主教教理》的回答是∶

    2243除非具备以下五项条件,国民对政府压迫的武装抵抗是不合法的。那五项条件是∶一、是确实、严重、持久的侵犯基本人权,二、已经尽了其他所有方法,叁、不致造成更恶劣的混乱情况,四、有一点可靠的成功希望,五、依照情理是在也看不出别的更合宜的解决办法了。

    政府与教会

    政府和教会是两个各自独立自主的机构。这是教会的传统主张。梵二大公会议强调这两个机构的必须合作。大公会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上说∶「在各自的领域内,政府与教会是各自独立自主的机构。但二者各以其不同名义,为完成人类所有私人及团体的同一圣召而服务。二者依照时间和空间的局势越能健全地合作,便越能有效地为公共福利服务。」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则关心政府与教会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他的《一百周年》通谕写在东欧政权变化之後。在这道通谕中,他固然指出共产主义与基督信仰的不相融合,却并不认为西欧的民主政体能代表天主教会的社会训导。他针对西欧的民主政体说∶「教会不能赞许那些狭窄统治集团的存在,它们篡夺国家大权以遂其私利,或藉以贯彻其意识形态。」教宗认为政府与教会所以会发生冲突,是由於二者对於人及其使命有不同的看法。

    《天主教教理》依据大公会议和教宗的训导,分叁条讨论「政府与教会」这个问题。第一条讲政府与教会的异同。所有机构,不论是政府或是教会,都有其对人及人的使命的一套看法。这是它们思想行为标准的根源。但是教会接受了天主的启示,认识真理,承认天主是人的起源和归宿;而有的政府拒绝天主的启示,宁愿乞灵於意识形态,冒昧地把自己视为人和人的命运的绝对主宰。

    2244所有机构都有其对人及人的使命的或说明不说明的一套看法。这是它们藉以判断是非、品第价值和决定行为动向的标准的根源。虽然在多数社会中政府都知道把人看得比其他事物高一些,只有天主所启示的宗教才断然承认天主是人的起源和归宿。教会邀请各国政府都接受这条真理并奉它为它们的思想与行为的准则。不知道,或者由於不服从天主而不接受上述真理的社会,势必要在社会本身追求、或者向一种意识形态借用它们思想和行为的依据。这样它们便不容忍客观的善恶标准的存在,冒昧地把自己视作人和人的命运的绝对主宰。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

    第二和第叁条陈述教会对「政府与教会」这个问题的立场。第二条重申政府与教会的区别和不可混淆,同时也强调教会的一个特长,那就是∶教会代表并维护社会中每一个成员的超越性。这里所谓的「超越性」,就是上面说过的「天主是人的起源和归宿」的那条真理。它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天主所创造和拯救的,都有做天主儿女资格和天赋使命。人的意义是超越世俗社会的。

    2245教会有其固有的使命和权限,绝对不能和政治团体混淆。从另一方面说来,教会又是人的超越性的代表和维护者。梵二大公会议说∶「教会尊重并赞助国民的政治自由和政治责任」。

    第叁条说出教会代表并维护人的超越性具体措施,那就是当国民的基本人权和灵魂得救受到威胁时,教会也要在政治的事件上发表其判断。

    2246教会的使命也包括发表其有关伦理问题的判断。如果为人们的基本权利及人灵的得救,必求时,在政治的事件上,教会亦发表其判断。教会依照不同时代及环境,只运用一切符合福音精神及公共福利的方法。

    内容要点

    2247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

    2248照天主十诫第四诫的解释,天主愿意,我们在钦崇他在万有之上之外,更要孝敬我们的父母,以及尊敬所有天主为了我们的好处赋给他们权威来管辖我们的人们。

    2249夫妻的结合是基於夫妻双方的同意。婚姻和家庭的目的是在夫妻的好处,也是在生育和教养子女。

    2250个人、社会与教会的幸福,都与健全的夫妇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

    2251子女应该对他们的父母表示尊敬、感谢、合理的服从和帮助。孝顺促进整个家庭生活的和谐。

    2252父母是培育自己子女信德、祈祷和一切德行的最先负责人。他们有责任,在一切可能围内,供应子女精神和物质的需要。

    2253父母应尊重和鼓励子女们的召叫,他们应提醒自己并教导子女,基督信徒首要的召叫是跟随耶稣。

    2254政府应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行使自由的条件。

    2255国民的义务是同政府合作,在真理、正义、连带责任和自由的气氛下,致力于社会的建设。

    2256如果执政当局的命令违背道德的要求,国民凭良心有责任不去顺从。「听天主的命胜过听人的命」。

    2257每一个社会都有某种对人及人之终向的看法,作为自己判断及行为的依归。对人和神的看法,离开了福音的照明,社会就很容易沦为极权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