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圣经,圣传,教会训导 A11.教皇无误的真正意思
    误解者说天主教有“教皇无误”的道理,并大概是单凭这四个字的字面意义,把它误解成教皇“随时”无误,甚至在各方面,包括“杀人”和“科学”(例如:伽利略事件)的判断上是无误的,就连在“政治上”都可以发挥“无误”的影响力。“教皇无误”即赋予教皇“无上权柄”,甚至操有生杀大权。本人现讲述一下天主教对“教皇无误”究竟有怎样的内容。

    首先,天主教给它的中文名称不是“教皇‘无误’”,而是“教宗不能错权”。“教宗不能错权”不是说教宗做甚么、说甚么也不会出错。他是会出错的,也会犯罪跌倒,需要告解,需要被主耶稣救赎。

    其实“教宗不能错权”这名称指明它是教宗在其“职务上”(不是教宗本人)所拥有的一种特别的“权柄”,但“教皇无误”这名称实在容易引起误会,使人把“教宗不能错权”的意思错误地放在教宗这“个人身上”,而且还把这个特别的权柄扩大到无边无际,以为教宗的一举一动说每一句话都不会有错,又不会犯罪和做错事,甚至连买东西也不会买错!

    教宗的“不能错”正源于教会的“不能错”,梵二《教会宪章》第12号就指出:“信友的全体由圣神领了傅油(参阅若一2:20及27),在信仰上不能错误;几时‘从主教们直到最后一位信友’,对信仰及道德问题,表示其普遍的同意,就等于靠着全体教民的信德的超性意识,而流露这一﹝不能错误的﹞特质。”而教会之所以有“不能错”这恩典,是源于主耶稣在若14:17,15:26,16:13的许诺:祂派遣圣神这个真理之神来领导教会,圣神领导教会到达真理,帮助他们固守真理,因为天主的启示是不能错误的真理,教会将天主的启示忠实地陈述出来,所以教会在“定断”有关信理和伦理的道理时能够“不能错”,在弟前3:15就说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础”。

    好了,教会有这么多人,由谁来代表整个团体去宣布或钦定某项真理呢?这个问题就正如某个团体需要向外宣布一些正式声明或发出一些信件时,由谁来宣布或签发文件呢?当然会找该团体的负责人或最高领袖来代表整个团体宣布了!同样,教宗作为教会有形可见的最高牧者和导师,自然由他代表着整个教会去钦定某项真理。梵二《教会宪章》第12号就说:“几时主教团的首领、罗马教宗,以全体基督信徒的最高牧人与导师的身份,在信仰上坚定其弟兄们(参阅路22:32),以决断的行动,宣布有关信仰与道德的教理,他便以自己职位的名义,享有这种不能错误的特恩。”

    所以,教宗用这“不能错权”时,其实是他以整教会的最高牧者和导师的名义,代表着整个教会宣布某些当信的道理,而非他个人地发表“自己的”、“私人的”东西。他定断当信道理时,必须与整个教会的信仰吻合,才能运用“不能错权”。

    这个“不能错”的训导权其实并非高过天主的圣言,梵二《启示宪章》第10号清楚表明:“教会的训导权,并不在天主的言语之上,而是为天主的言语服务。”“不能错”的特恩只限于“信理”及“伦理”的范围,运用时不是教宗随随便便说句闲话也视作“不能错”的训导,而是要正式地,以决定的行动来宣布该项教理,《天主教法典》第749条第3项就明言:“任何教义,除非是明显地如此决定的,不得视为以不能错特恩所决定者”。

    那么,教会的“不能错”既源于圣神,为何教会又做出许多错事来,中世纪时教会也曾有腐败的日子,岂不是“教会有错”才对吗?

    教会虽然有圣神这个真理之神的带领,但其成员都是有人性软弱的人,教会在“实践”福音教训时,是会有犯罪跌倒的可能,就正如我们每个基督徒都宣认天主是全能的,祂会眷顾我们每一个人(在“陈述”这端真理上是没有错的),但当有困难危险的时候,我们又未必信靠天主(将这端真理“实践(或应用)”在生活上时则能够“出错”,没按真理而生活)。虽然“陈述天主的启示和真理”,跟“按这些真理、按福音而生活”彼此有密切的关系,但它们仍属两个不同的大范畴。10.教宗和教会的“不能错”是属于“陈述真理、定断信理和伦理”的范畴,并非“实践福音教训与否”的范畴。教宗和教会的“不能错”是说教会“定断”信理和伦理时“不能错”,而不是说教宗和教会在“实践”信仰时“不能错”,或不会犯罪跌倒。

    让我在此总结一下上述的内容,就是:

    A)教皇在何时无误?他以最高牧者和导师的身份,代表整个教会发言时,但他受着严格的限制,他运用“不能错权”时,要联同整个教会,与整个教会信仰吻合,并正式地、以决定的行动来宣布该项教理。

    B)在那一方面无误?只限于定断信理和伦理时。C)教皇无误背后基于甚么无误?基于教会的不能错,最终是基于圣神的不能错。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