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圣洗,圣体,告解 F10.弥撒不是再将耶稣杀掉,且符合圣经
    误解者根据吴x光牧师所著的列治文平x福音堂「本会简介」(可见于http://www.pechurch.bc.ca/),及《启示录研经讲义》第十五课对默∕启17的诠解(这是1997年暑假培灵会的讲义),指天主教每次举行弥撒是将耶稣一次又一次地杀害,极其亵渎,并说这间由吴x光牧师所创立和牧养、事事以圣经为最高权威的教会,其主日崇拜比天主教的弥撒更符合圣经时代的做法。小弟现先澄清弥撒是否将耶稣再一次杀害,然后再就该教会以圣经为最高权威和主日崇拜作一点回应。

    A)先引述吴牧师的有关著作内容

    现先将上述吴牧师的著作(有关弥撒∕圣体的部分)照登出来,以便澄清:

    吴牧师所著的《启示录研经讲义》第十五课,对启17这样诠解说:「‘大淫妇’的第六个特征是‘弥撒金杯及有关的谬论’:(1)大淫妇‘手拿金杯’,而天主教的圣物之中,最具特色的也是弥撒金杯。(2)‘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他淫乱的污秽’,这是指天主教的‘圣餐变质说’而说的,根据天主教的神学教义,在弥撒中,神父祝福可以将饼创造出基督的身体,灵魂,成了一位真真正正的神,可以接受人儆拜,然后神父就在弥撒中将这位基督杀了,献成赎罪祭牲为人赎罪。」

    「本会简介」内的「简介我们的‘主日崇拜’」第2段说:「为甚么我们的崇拜方式与众教会的不同?研究起来,又要追究天主教将崇拜方式变质的因由了。天主教认为记念主用的‘饼’和‘杯’,经过神父祝福之后,就会变成主耶稣的真实的肉体,和真实的血。他们并不是相信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一次过献上自己,就成了永远有效的赎罪祭;他们认为要主耶稣不断的死,不断的被献为祭,只不过不是死在十字架上,而是死在天主教的圣坛上,这样才可以作为赎罪祭,不断救赎人的罪。因此、他们认为只有特别神圣的神父才有资格和权柄将饼变为主耶稣的真实肉体,将杯中的葡萄汁变为主耶稣真实的血。同时也因为如此,他们相信在天主教以外没有救恩,又相信圣礼能带给人救恩。他们这种观念和做法,在我们看来、是极其亵渎神的;因为他们要主耶稣不断地死,不肯正视希伯来书多次指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一次被献上,就成了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参来7:2;9:12,26,28;10:1-12)。」

    B)吴牧师的意思是...

    关于上述的《启示录研经讲义》,其诠解是否合符现代的释经学原则,各位可参阅拙作「天主教当然不是大淫妇」,在此不赘。小弟曾按吴牧师上述两段文字,尝试重新表达他的意思如下(误解者对小弟这重新表达也没异议):

    吴牧师认为天主教并不相信主耶稣在十架上一次而永远地完成救赎的祭献,却要透过神父将饼酒变成主的肉体和血,将祂再次杀了,要祂不断地死在圣坛上,这样才能作为赎罪祭。

    按他这个说法,天主教认为2000年前主耶稣在十架上的死是无效(或效力不足的),还得祂「死多几次」,甚至要不断地死才成,

    所以,每次举行弥撒就是(透过「质变说」)将饼酒变成耶稣,然后拿这个深爱世人的主来加以谋害、杀戮、宰掉,于是,在一天?,举行一次弥撒就是杀害主一次,举行两次弥撒就杀够两次!

    而杀祂的「凶手」就是天主教(神父,可能在场参与弥撒的教友都有份),

    如此说来,天主教开弥撒无疑是恩将仇报、大逆不道、神人共愤、侮辱迫害折磨那爱我们、救我们的主耶稣的残暴行径。

    按照他这个理解,除非你不爱主,否则,你必对这种做法极其愤慨,对天主教必然反感憎恶。「本会简介」也说「他们这种观念和做法,在我们看来、是极其亵渎神的」。

    C)天主教对弥撒的看法却是...

    但是,并且幸好,天主教对弥撒的看法却是:主耶稣在2000年前死在十架上一次而永远地完成救赎的祭献,这是祂为救世赎世而作的赎罪牺牲,是祂极其爱人的行为,正因祂这死(而复活),救恩亦得以成就(参阅《天主教教理》第613,第1364条。这两段教理与以下所引的均列于后,见本文G项)。

    这十架上的祭献是唯一的,亦是万古常新的,即使在2000年后的今日,当我们在弥撒的感恩经(包括祝圣饼酒成为主的体血)中「纪念」的时候,我们以一种超越时空的方式,经历了祂在2000年前在十架上这唯一的祭献(参阅《天主教教理》第614,第618,第1085,第1364条)。

    世世代代举行的弥撒,都不是把祂再度杀死,而是2000年前主在十架上的救世赎世的牺牲,在这台弥撒中「重现」∕「纪念」出来(若要说凶手是谁,则凶手仍是2000年前钉死耶稣的人),就像以色列人每年「纪念」逾越节时,等如亲身参与了他们的祖先过红海、出埃及一样。不过,今日主的祭献的临现方式不是在祭坛上竖起一个十架加上几根钉(流血的祭献),而是在饼酒的形下,因为主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牺牲;这是我的血,为你们而倾流。你们要为纪念我而举行这事。」(参阅路22:19-20),在弥撒中举行此擘饼圣餐时,就是以「不流血」的祭献方式,纪念∕重现祂十架上唯一而万古常新的祭献(参阅《天主教教理》第1353条第2段,第1362-1367条)。

    正因为在弥撒中,我们经历主这救世赎世的伟大祭献,所以我们感谢赞颂朝拜这位深爱世人的主,并领受这十架祭献所带来的救恩效果(主在十架上的祭献成就了救恩),也将自己的生活(包括赞美、痛苦、祈祷、工作),成为活的祭品,联同主的祭献,一起呈献给天父(参阅《天主教教理》第1360,1368条)。

    若读者觉得上述三点十分复杂难明,且看这个小结会否好一点,那三点的大意是:天主教相信主耶稣在十架上已一次而永远地完成了祭献(并非像吴牧师的理解),今日,它以圣事性的方式,在饼酒的形下,在弥撒中(超时空地)重现∕纪念。这不是说在弥撒中拿耶稣来,再一次杀死祂,要祂不断的、再次的、多次的死,而是2000年前的十架祭献(超时空地)重现∕纪念于今日(或准确点说:重现∕纪念于每一台弥撒中)。我们今日在弥撒中「纪念」主的十架祭献,也是经历当年主在十架上所完成的祭献,并领受由此唯一的祭献而带来的救恩。此事固然是「牺牲」、「祭献」,却不是像吴牧师所说的「杀了」那种。

    上文各点并没引齐《天主教教理》的段落,只引一至数条便算,但相信这已足以澄清。本文只为澄清误解者的观点,对于弥撒所包含的其他丰富意义,在此从略,有兴趣的朋友可自行参阅《天主教教理》第1322-1419条。

    D)神父为何有资格祝圣饼酒?

    无疑,天主教是相信被祝圣的饼酒转变成基督的圣体圣血(参阅《天主教教理》第1375-1376条);天主教也认为神父有权柄祝圣饼酒--呼求天主(去)圣化饼酒,(是天主)使饼酒成为基督的体血。在弥撒的「感恩经」中(以第二式为例),主礼神父就这样向天父祈求:「...因此,我们求你派遣圣神∕圣灵,祝圣这些礼品(笔者按:指饼酒),使成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圣体圣血。」

    但神父祝圣饼酒并非像上述《启示录研经讲义》所说的:「神父祝福可以将饼‘创造’出基督的身体,灵魂...」,神父有此权柄的原因也不是如上述「本会简介」所说的:「他们认为要要主耶稣不断的死,不断的被献为祭,只不过不是死在十字架上,而是死在天主教的圣坛上,这样才可以作为赎罪祭,不断救赎人的罪。因此、他们认为只有特别神圣的神父才有资格和权柄...」,神父之所以有资格祝圣饼酒是因为主耶稣祝圣他们为新约的司祭,祂说:「你们应行此礼,为纪念我。」(路22:19,另参格∕林前11:24-25)《天主教教理》第611条就指出:「祂在这时(笔者按:指最后晚餐时)所建立的圣体圣事,将是祂祭献的‘纪念’。耶稣也将宗徒们包括在祂的奉献中,并要求他们,把这祭献持续下去。藉此,耶稣把自己的宗徒们建立为新约的司祭:‘我为他们祝圣我自己,为叫他们也因真理而被祝圣’(若17:19)。」

    E)回应「事事以圣经为最高权威」和「主日崇拜」

    要回应列治文平x福音堂「事事以圣经为最高权威」和「主日崇拜」,小弟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好像在拿别人的文献来评论一番似的,但其「本会简介」又的确内容丰富,而且前呼后应,观念有时递进,有时含蓄地表达,有时却分别在不同段落中从正反两面讲解,互相补充,当小弟讨论其中一点时,常要兼顾它各方论述,才较完整。加上小弟不才,即使小弟的回应(包括为人开脱的说话)委实简单,但仍需先征引「本会简介」不少段落,以致下文像评论别人多过讲解自己天主教!但此举纯为据理分析,以事论事,并非要「攻击」任何人或教会,如令任何人不快,或以为受迫害,小弟谨此致歉,并请各位见谅。

    在「本会简介」中,读者经常看到该教会事事以圣经为最高权威的态度(这是好事),例如:简介本教会的信仰(「本会简介」内再分若干简介∕标题,这是其中一个)第1及第2段又说:「本教会以‘圣经为我们教会最高的权威’。我们强调‘按神的话语讲道’、‘按神的话语分辨是非’,教会的一切行政组织、路线思想、神学原则、道德行为**等,均以之为最高的准则。例如:本教会‘不庆祝节期’,‘不设牧师制度’、‘实行人人为祭司’、‘强调擘饼记念主聚会为最具敬拜意义的聚会’、‘重视以祈祷传道为事,管理饭食则次之’等特色,全部都是因为我们发现圣经有如此教导之故。」

    这种「事事以圣经为最高权威」的热诚实在值得欣赏!但是,在实行的时候,困难在于圣经的内容(或讯息,或真理)是要通过读者主观的了解,比方,我看圣经之后,认为圣经「不设牧师制度」,我就拿「不设牧师制度」为「圣经真理」了(但是,其他教会看完圣经之后可能有另一个看法。众所周知,绝大部份的基督教教会一直以来都是有牧师制度的,难道她们都不依圣经行事?还是她们都懂错了圣经?)所以,那些所谓「圣经真理」,若说得准确些,其实是「我(们)认为的‘圣经真理’」而已,未必真的就是圣经的原意。不是吗?例如上述「简介本教会的信仰」(第2段)末句就说:「...等特色,全部都是因为我们发现圣经有如此教导之故。」请注意最后一句,是「我们发现」的「圣经真理」啊!

    误解者既提出「主日崇拜」这课题,或者再以它为例吧(只讲一点便行)!简介本教会名称第3段说:「当年我们立会之时、...决定以类似‘弟兄会’的方式来带领教会。」在简介我们的主日崇拜第1及第4段就说:「‘弟兄会’除了恢复‘人人为祭司’的真理之外,还恢复圣经时代的‘崇拜方式’。我们将主日崇拜分为两部份,第一部份是每主日十时至十时五十分举行的‘擘饼记念主聚会’;第二部份是十一时开始的‘主日讲道聚会’,我们看这两个聚会加起来才算为一个‘完整的主日崇拜聚会’。」(第1段)「...本教会认为‘擘饼记念主聚会’才是最具敬拜意义的聚会。我们将‘主日崇拜’分为‘擘饼记念主聚会’和‘主日讲道聚会’两部份,...我们认为两者合起来,才算是最合神心意的‘主日崇拜’。」(第4段)

    在这段说话中已有许多「本教会认为」、「我们认为」的词语了,而那两个部份(先擘饼,后讲道)则被「我们」视为「‘完整的主日崇拜聚会’、最合神心意的‘主日崇拜’」,是「恢复圣经时代的‘崇拜方式’」。可是,圣经却记载宗∕使徒时代的教会,其主日崇拜是「先讲道,后擘饼」的(参宗∕徒20:7-11),这与该教会的正好相反!

    早期教会也是「先讲道,后擘饼」的,游斯丁《第一护教辞》(约写于主后150年)第67章就有记载(现列于后,见本文F项)。

    这个「先讲道,后擘饼」的结构却保留在天主教的弥撒中。谁若不信,不妨到任何一间天主教圣堂参与任何一台弥撒,你就知道小弟所言非虚了。误解者大概亦可知道谁的主日崇拜更符合圣经了。

    宗∕徒20:7-11所载的「先讲道,后擘饼」,任谁都看得明白。不幸,说自己「十分重视每主日擘饼记念主」,并且不像「今天基督教的众教会...草草记念」的平x堂(简介我们的「主日崇拜」第3及第4段),其「先擘饼,后讲道」的主日崇拜,却正好与圣经的相反!这不仅「没按圣经」,更甚者,正好证明所谓「以圣经为最高权威、最高和最后准则」云云,根本只不过是「以‘我(们)(对圣经)的看法’为最高权威...」而已。

    唉!这叫人多么惋惜!更使人慨叹的是「简介本教会的信仰」一开始便指出:「研究当今世上的众异端,相信其中最主要的关键乃在是否相信‘圣经无误’,和是否以‘圣经为最高权威’。」姑勿论这些判别异端的标准是否正确,但现在清楚看见该教会没按圣经,并以「我(们)的看法为最高权威」,按其标准,实有自我判定为异端的危险!而教会纪律问题第1段说:「本教会有权对任何本教会犯罪的长老、执事和会友执行‘纪律惩治’。...」第2段更说:「本教会对犯罪者、传异端者、接纳异端者、同情异端者、故意破坏教会者、对神之名造成侮辱者,均按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二十节所列明的程序加以辅导、或纪律处理。凡属本教会会友、必须同意接受本教会‘纪律措施’,方可加入本教会」。如此说来,恐怕该教会还要自我纪律处理了!唉!但愿他们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并非当真就好了。

    F)误变成「以我(们)(对圣经)的看法为最高权威...」,实非该教会会众之过

    很抱歉!以上的分析也许令所有平x堂的成员(尤其是新加入的会友)难受,而且未免一竹篙打一船人,有欠公允。我个人仍相信该教会不乏真诚信主、爱主、追随主的基督徒,只是由于会友受牧者教导,后起的长执也是受前辈或开山祖师的薰陶,以致成员间彼此观点相近,才有所谓「本教会」的看法。小弟相信「本会简介」中的所谓「本教会」∕「我们」的看法大概都不是会友们个人的创见(也许他们还以为自己入了一间真的以圣经为最高权威的教会),即使是创立和牧养该教会的吴牧师(香港的平x堂亦由他创立,见牧者简介第1段),相信多少也受着前人或一些书藉的影响,才不乏突出的见解(例如http://www.starzine.org/~raassim/faq/G05.htm)。故此,对平x堂的所有成员(不论列治文的或香港的),理应体谅,不应随便视之「渐渐变质、不合神心意」云云。

    不是吗?小弟这个「会友追随牧者见解」的看法并非全无根据,本教会的组织第3段就说:「我们认为‘民主’十分重要,但不能高过‘神主’。我们认为在一些人人都有同等深度认识的事上,是应该让人人都有份以民主的方式来投票决定;但在一些‘专门’性的事上,既然不是人人都有相同深度的认识,就不能以民主投票的方式来决定,乃应尽量尊重在这些事上有‘专门恩赐’的人,因此、本教会大部份的决策均由长老和执事这些‘专门人才’来决定。尤其是‘属灵的事’,例如‘信仰问题’、‘异端问题’、‘教会路线问题’等等,更不能由民主投票来决定,乃应由‘属灵人按圣经真理’来决定。我们立志,无论作甚么,都以‘圣灵’来引导,以‘圣经’为行事最高的权威。」由此可见,纵然简介「属灵路线」第4段说:「任何人都不能凭自己的经验、投票的票数、或任何其他权威与圣经对衡。」但只要在「属灵的事」够老资格的牧者将他认为的圣经真理,当作真是圣经真理般说出来,相信不难成为「本教会」∕「我们」的看法,其他长执(若属徒子徒孙辈的)大概也不会反对。所以,我们应该体谅他们才是。况且,即使在如此显然而见的讲道擘饼次序,与圣经明显有出入,但该教会对圣经的其他看法,未必全错哩!

    在简介「属灵路线」第4段说:「本教会一切信仰、行政、礼仪、事务、会议、外交、生活、改革**全部均以圣经为最高和最后的准则,只要有人提出准确的圣经根据,我们仍可继续改革教会,直至教会完全符合神的心意为止。」那么,切望读者诸君帮忙,将这篇拙作送给你所认识的该教会成员,好让他们早日改革其主日崇拜,但若不改革,我想我们也该予以尊重;至于以「圣经」的外衣来包装「我(对圣经)的看法」,纵然没准确的圣经根据,相信也该修正;或许,认识正确的解经之道也是需要的,基督教在这方面已有不少著作,贡献良多,而发掘圣经「字面的意义」(就是那来自圣经言词所表达、透过释经学的正确解释规则所发掘的意义)时所用的方法,例如:留意上文下理、当时背景、修辞、文学类型(比方,拿龟兔赛跑等「寓言」当作严谨的「历史报告」来读,就肯定会懂错)等等,也是天主教和不少正统基督教共同采用的。这网页内的拙作「浅谈如何解经」就简述现在天主教的解经原则和方法。

    G)摘录《天主教教理》及游斯丁《第一护教辞》第67章部份内容

    现从《天主教教理》(在1992年由教廷公布,中译本由天主教的香港公教真理学会于1996年出版)摘录上述C项所引用的段落,以便各位参阅。

    第613条:基督的死是逾越祭献,藉此「除免世罪的羔羊」(若1:29)完成了人类决定性的救赎,它又是使人与天主重新共融的新约祭献,藉那「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26:28)的血,使人与天主重归于好。

    第614条:基督的这个祭献是唯一的:它完成及超越一切其他的祭献。它首先是天主父自己的恩赐:是父把自己的儿子交出,为使我们与祂重修旧好。这祭献同时是降生成人的天主子的奉献,祂自愿地并为了爱情,藉着圣神奉献自己的生命予圣父,为赔补我们的抗命行为。

    第618条:十字架是基督的唯一祭献,基督是「天主与人之间的唯一中保」(弟前2:5)。但因天主子降生成人,「在某种程度上,与每个人结合在一起」。「圣神给众人提供参加逾越奥迹的可能性,但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基督叫自己的门徒们背起他们的十字架跟随祂,因为祂为我们受了苦,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追随祂的足迹。事实上,祂愿那些首先受惠者也参与祂的赎罪祭献。此事以最完美的方式在祂的母亲身上完成,她比任何人都更密切地与基督救赎的苦难奥迹相连。

    第1085条:基督在教会的礼仪里主要是表明和实现祂的逾越奥迹。耶稣在世的时候,藉着祂的教导和行动,宣讲和预告祂的逾越奥迹。当祂的时辰一到,祂经历了一件在历史中永存不朽、独一无二的事件:祂「一次而永远地」(罗6:10;希7:27;9:12)死亡、被埋葬、从死者中复活、升天,并坐在天父的右边。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件,在我们的历史中发生了,至今仍是那样无与伦比的:其他所有的历史事件,一经发生,随即消逝,淹没在过去的岁月里。但是,基督的逾越奥迹不会停留在过去的历史中,因为祂已藉着自己的死亡摧毁了死亡,于是,基督本身的一切──祂为全人类所做和所受的苦──都分享了天主的永恒,超越万世,临现人间。十字架和复活的事件长存不朽,并吸引众人归向生命。

    第1353条第2段:在建立圣体圣血的叙述里,基督所言所行的力量,以及圣神的德能,使基督的圣体圣血,也就是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为永久所完成的祭献,以圣事的方式,临现于饼酒形下。

    第1360条:感恩祭是呈献给天父的感恩之祭,是对天主的赞颂,教会藉此表达她对天主的知恩,感谢祂的一切恩惠,也感谢祂藉创造、救赎和圣化所完成的一切。感恩祭首先是表达「感恩」的心意。

    第1362条:在教会──基督的身体──的礼仪中,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纪念,是祂唯一祭献的实现和圣事性的奉献。所有的感恩经中,在建立圣体圣血的叙述之后,都有一端称为纪念(anamnesis)的祷词。

    第1363条:按照圣经的意义,纪念不但意指回忆往事,也是宣告天主为人类所完成的奇迹异事。在举行这些事件的礼仪时,这些事件透过某种方式而得以临在和实现。以色列子民就是以这种方式,了解他们出离埃及的事件:每当他们庆祝逾越节时,出谷的事件便临现在信徒的记忆中,如此促使他们的生活符合这事件。

    第1364条:纪念在新约中得到了一个新的含义。每当教会举行感恩祭时,就是在纪念基督的逾越奥迹,这奥迹亦藉此而临现: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远完成的祭献万古常新。「每次在祭台上举行基督──我们的逾越羔羊──在十字架上所作的祭献,就是实行我们得救的工程」。

    第1365条:由于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纪念,所以它也是一个祭献。感恩祭的祭献特质显示在基督建立这圣事的话上:「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舍弃的」;以及「这杯是用我为你们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约」(路22:19-20)。在感恩祭中,基督所交付的身体,就是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交付的身体;所交付的血,就是祂「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的血(玛26:28)。

    第1366条:所以,感恩祭是祭献,因为它使十字架的祭献重现(临到现场),因为它是十字架祭献的纪念,也因为它应用十字架祭献的果实。

    第1367条:基督的祭献和感恩祭的祭献是一个独一无二的祭献:「所奉献的祭品是同一个,如今藉司祭的职务作奉献的,和当时那位在十字架上作自我奉献的,是同一位,只是奉献的方式不同而已」。「在弥撒中所完成的神圣祭献里,同一基督身在其中,以不流血方式自作牺牲;祂昔日以流血方式在十字架的祭台上一次而永远地奉献了自己」。

    第1368条:感恩祭也是教会的祭献。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参与她元首的奉献。教会偕同基督完全奉献自己。她结合于基督的代祷,为全人类祈求天父。在感恩祭中,基督的祭献也成为祂肢体的祭献。信友的生活,他们的赞美、痛苦、祈祷、工作,都与基督的赞美、痛苦、祈祷、工作,及祂整个的奉献结合,因而获得新的价值。基督的祭献临现在祭台上,使世世代代的基督徒,都可以与祂的奉献相结合。

    游斯丁《第一护教辞》第67章(节录自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在1995年三版的《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第457页):在称为主日这一天,住在城市或乡间的全众,都聚集到一个地方,依照时间所许,诵读众使徒的记录或众先知的著作;读毕之后,主席宣讲并勉励仿行这些善行。于是我们全体起立祈祷;如我们在上面说过的,当我们祷告完毕之后,搬出饼和酒及水来,由主席依其能力,照样奉献祷告和感谢,由大众同意,说阿们;于是将这感谢献一一分给各人(笔者按:感谢献即擘饼,论及圣餐礼的《第一护教辞》第66章第一句就说:「在我们当中通称这个餐食为感谢献」),并留下一部分给未能到会的人,由执事以后送去。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