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章 体恤别人

  你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你就当怎样待别人。你不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你就不要怎样待别人。

  与人来往做事,时常要为别人设想,是一样极要紧的知识。

  不要在清晨一大早拜访人,恐怕他们还未曾起床,就是已经起床,早晨也必定特别忙碌。

  不要在吃饭的时候拜访人,恐怕他们不能安静进餐。

  不要在很晚的时候拜访人,恐怕他们已经安歇。拜访人的时候,不要坐的太久,恐怕耽误别人的事工,如果必须多谈时,就当问主人,是否很忙?如果说很忙碌,就当告辞,如果他说不忙,坚持留你多停留些时,你就多停留些时候。

  无论在私人的地方,或公共场所,知道有人在那里睡觉,你当安静,不要大声说话或唱歌,走路脚步要轻,免得影响别人安静休息。在有病人的地方,更当这样。

  有人工作特别繁忙,身体特别疲乏,或病后刚康复,你当特别体贴他们。不要与他们说过多的闲话,占去他们宝贵的光阴,使他们不得休息,时时处处应多替别人考虑。

  除非有不得已的情形,或是至近的亲友,不要轻易托人带东西(尤其大件和贵重的东西),别人不为你带呢?觉得对不起你,为你带呢?实在太麻烦,偶不经心以致失落损坏,还须要赔偿你。最好通过邮局,宁可自己花点钱,不要加给别人难处。

  别人吃饭的时候,你不要提出什么使人不快的事,也不要提到什么污秽的东西。

  见别人遇到什么困难,你只要有能力,不可袖手旁观,应当见义勇为。

  乘车的时候,看见老年人、孕妇、抱小孩者、残障,应当让座位给他们。我常见朝圣团体去朝圣的时候,一些青年人争先恐后去抢座位,致使有的老年信友“望座兴叹”,此情此景实在令人担忧,哪里是朝圣团体的样子!?

  遇见残疾人如瞎子、瘸子等,需要人扶助时,你当尽力帮助他们。

  在病人面前不要提说什么悲惨可怕使人易受刺激叫人精神不快的事。

  有人询问你什么事,或是打听道路,只要你知道,就当详细告诉他们。

  要去进堂参与弥撒,或要与人说话办事以前,不应当吃生葱、生蒜,臭豆腐或其他有强烈异味的食物。

  让我们一起重温主耶稣给我们的命令吧!“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如果你们之间彼此相亲相爱,世人因此就可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若望福音第十三章34节)

  托人办事,应当先为那人设想是否有什么难处,是否使那人感到什么不便;如果有这种情形,最好不要托他,免得因你的事使人蒙受损失。

  别人托你买东西,问你多少钱,你应当如实告诉他;交付你钱,你当收受。常见有人为别人买东西,别人问他价值,他不肯说,交付他钱,也不收受。请想这样使别人感受何等的不安。这无异在告诉他,你下次再也不要托我代买东西了。

  尽管你没有这个意思,但下次他决不会再托你买东西了。当知道送礼是一件事,代人买东西是另一件事。若代人买东西就当作礼物送,那托你买东西的人将多难为情啊!

  你托别人代买东西,应当先将钱交给他,免得他手中钱不富余,无力替你垫上,叫他为难。如带去的钱不够,别人为你垫付,你应当将差额赶快还给人家,不可迟疑。免得那人不肯向你索要,感到为难,二则恐怕你过时忘记,丧失信用。

  有时别人代你买东西,因为客气的缘故,不肯向你要钱,无论如何,你总要付钱给他。

  托人买东西或办事,你应当担负他的路费,他为你出力费心已够朋友了,怎可使人为你的事贴钱呢?

  如果你顺便捎带为别人办点事,这样就不应收受别人的车费。

  若是别人没有富余,你不当强向人借他所必须用的东西(除非马上就归还人家)。

  问人什么事情,他不肯回答,必定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可再三追问,免得使人难堪。

  不可拿人的残疾开玩笑,恐怕这些人听了心中难过,伤害他们的自尊。 

  有时别人无意损坏了你的东西,虽然按理应予赔偿,但他贫穷无力偿还,你就不可令他们赔偿,纵使他过意不去,想要赔你,你也应宽免他,显示你的宽容大方。

  你若损坏了别人的东西,总要设法补偿,如果真是无力偿还,而且物主也情愿免去赔偿,这样你就可以领受他的爱心,但不要忘记他的这份爱心。若是物主责令你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可积怨于人。

  现代交通繁忙,骑车行路难免出现交通事故,如果被人碰着,没有大的伤害,你当原谅人家,不可反目相争,应当以“和为贵”,如大的责任事故,可请交警依法处理。

  有时别人待你在礼貌上有些疏忽不恭,你不可责怪他们。当知有些人不注意小节,或有事太忙,一时疏忽,以致不周,他们待你并没有什么恶意,你应当宽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