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 廿 四 章 
第 廿 四 章 

 

  论第三种福祉:意志能在这个福祉上,放置自己的快乐—感觉福祉的性质与种类—可是,他却应该在从自己身上,洗炼这一幸福而奔向天主。

  一、我们现在要讨论第三级的福祉了,在它们身上,意志可能安置自己的喜乐,那就是感觉的福祉。

  我们这里说的感觉福祉,指的是在这个世界上,一切我们所能看见、听见、嗅到、尝到并接触到的感觉事物。还有与这些东西联结在一起,并从它们产生出了来自想像推理的内在组织:二这是指的一切属於有形,外在或内在的感觉物。

  二、要使意志从这些喜乐上洗净,而放置它们在黑暗中,在这种关系下,要透过这些感觉的福祉,而奔向天主的话,我们便应该想起一个我们以前多次提过的真理。那就是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人的感官或下分,是永远无法认识并看清天主本然状态的。实在,眼睛无法看见天主与其相似,耳朵无法听见天主或接近天主的声音,嗅觉不能接受天主一样的馨香,口味无法尝味到天主美好而超越的滋味,触感无法接触一个这样细腻而醉心的感觉,也不能接受与他相近的东西,思想与想像也无法呈现他的形式,或孕育人们相似他的形象,这正如依撤意所说:「眼不能见,耳不能听,人心也无法思想」(依·六四·四)。

  三、请注意,我们的感觉部分,不能领受两种方式的快乐:或者是由於精神的加入,藉着一种交流,来内在的接受天主;或者是藉着外在事物的渗入,而使之与感觉有关,也就是由外在事物而感到天主。然而,如同人们说过的:人们的感觉部分,不能由精神的渗入,也不能由感觉的进来,而认识天主。理由是,由於它的无能,它是局限於感觉中,也只能接受那是精神与理智的东西,而不能接受更高超一步的存有物。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意志,真是停留在享受与於这两种感受而来的快乐中,那末这个意志,最低限度已经是跌人一种虚妄之中了。她再也不能用全力专心於天主,她也不能够再於天主中,安置自己一切的快乐。他如果不脱离取自於感觉事物的快乐,他也不能完成他的任务,他必须在这种关系上,将自己安置黑夜中,并且要对那一切劳什子加以洗除。

  四、我说,有意的停留在感觉的快乐上,乃是一种虚妄:因为如果意志不停留在它身上,如果从灵魂一感到看见、听见,谈论的感觉快乐,便立刻自拔於天主,而喜乐於天主,这时间,这个喜乐对他来说,乃是一种走向天主的动机或刺激,不用说,这乃是最好的事。在这种个案中,不但在祈祷或虔敬时,有了这种感觉,不要躲避它,并且还要并应该利用它,作为一种圣善的修习。真的,有很多灵魂,为这些感觉的对象,非常有力的被带向天主!

  然而,在这件事上,却应该非常明智,人们也该考察从这里产生的效果。因为有很多从神修的灵魂,在藉口这些感受,带领他们走向天主并祈祷的条件下,使用这些感觉的快乐,往往更是为找寻自己的满意,而不是为关心於中悦天主,因之,这种使用,最後会变成一种休闲,而不成为祈祷了,乍看去,意向并不算不好,然而在实际上,则是引人走上感官的享受,结果对意志带来不完美,而并不增加意志的热诚,专心走向天主!

  五、为此,我要给大家写出一条规则,使人们知道,这些快乐什么时候是有利的,什么时候是无利的,比如一个人每次在聆听音乐或美丽的歌曲时,在呼吸馨香的气味时,在咀嚼中意的美味时,在柔温的接触时,如果第一个冲动与感觉,带领我们意志的情爱,奔向天主。人也经验到这个感受所给予的快乐,比起感受所自出的感觉原因所给予的快乐,还更多更大,这时候,人灵也感到这个感觉的兴趣,只是为了光荣天主的动机,而享受它,无可怀疑,这乃是人灵从中取得利益一个徵兆,同时,这个感觉的印刻,对精神来说,也是有利益的。在这种情形下,人灵是可利用这个快乐的,因为这时候的感觉对象,正是在完成着天主创造它们的目的,天主赏赐给我们的这个礼物,其目的是要我们使用这个更深刻的认识天主,也让我们能更多的热爱他。

  我们要注意:凡是从感受事物抽取我方才所说的纯神修利益的人,他们并不希冀这些快乐,并且也不重视它们。然而在它们出现的时候,他们都也各自的接受它们,这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些,乃是由於它们,能够使他们更多的爱慕天主;但是他们并不去寻找它们,它们一来到,他们的意志立刻就与它们分离,而将它们专用为爱慕天主。

  六、如果这些人对於这些感觉的动机,不予重视—虽然这些事物,也协助他们,高举他们朝向天主—这乃是由於他们的心灵秉有一种巨大的直爽,会将这一切事件,呈奉给天主的缘故。这样的人,为天主本人的心神所捕捉、所吸引、所养育,没有任何外在的东西,对他会有吸引的实力,也更不会引起他的妬嫉。假定人的灵魂,真正的愿意,将这一切感觉的福利,只是为了我们所说的完全神修的动机的话,在他们刚一尝到这种滋味时,他便忘掉了它们,也不去看它们,对它们也没有任何重视,那他们则是太有福气了。

  至论有些人,对於有关感受的事物和滋味,不曾感到有一点自由的人,他们反而感到意志停留在它们身上,或者依附在它们身上的话,那他们便该知道:这些东西对他们是有害的,他们应该放弃它们。尽管他们愿意藉着理智,在它们那里寻找一个提身向天主的助力,但是由於他的贪欲,在这里取得感受的快乐,而这个快乐并且永久符合於他的倾向,这时光,他们对这些事物,无可怀疑,不但找不到援助,反而成了他们的障碍;他们不但无利可得,反而成了他们的损害。如果人们理会了对这些快乐的贪心,有了统制您的能力,那您就该尅制它,因为这个贪心越是强烈,它越是要加给人们不完美与脆弱。

  七、神修人在面临着一个感觉的兴味时,无论如何——它或者是偶然出现的,或者是刻意寻获的—只应该因为天主,并应该将在灵魂所感到快乐之情,高提到天主那里。如此,这个快乐就变成有利与完美的了,但愿人们相信,一切快乐,如果不如此尝受,无论在其他方面,显得如何崇高,它都是无益而虚妄的,也更成为意志与天主结合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