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 廿 七 章 
第 廿 七 章 

 

  论第四类的福祉,即伦理的福祉—这一福祉的性质—并论在什么关系下,意志可以并能够安放自己的快乐。

  一、意志在其中能找到自己快乐的第四种福祉,乃是伦理方面的福祉:从这里我们了解什么是有关伦理方面的道德与习惯。同时,我们也知道任何一个道德的实践,仁慈事业的操作,天主法律的遵守,风俗的纪律,最後,一切出於自然福祉与德行倾向,也都算是伦理的福祉。

  二、伦理福祉,如果是被占有或为人所操作过了,它们对意志喜乐的获得,远远超过我们所讨论过的前三级的福祉。人们能够在这下面的动机,或在两个动机联合中,享受这些福祉:一个是由於它们本身方面,一个是由於它们给人们带来的利益,这些利益能够是方法,也能够是工具。

  这里,我们可以结论:那些前面所说的福祉,并不配挣得我们意志的一点点快乐,因为,如同我们前面让人看到的,那些福祉,从它们本身一面,它们对人来说,并不是有益的,另方面,它们也没有内在的价值,因为它们乃是有腐坏与欺骗的,它们所产生的结果,我们也看见过,乃是困难、痛苦与精神的难过。说真的,在人使用它们为提升自己到天主那里时,它们可以挣得一点快乐,然而这并不是一定的事,经验教给我们,人从它们多是摄取损害,而不摄取利益。

  伦理的福祉,反之,它们由於自己的内在价值,使它们的占有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安置自己的快乐,因为它们从自己方面,可以带来和平、安宁,善用理智,明智的安排自己的行为,这是说:使人在这世界上,占有很好的东西。

  三、道德从其本身方面,就会挣得爱情与重视,人就人性方面说,是能享受占有它们的快乐的,人们为了它们的内在信任的动机来修习它们,它们在暂时以及人性的观点上,也会供给人很多利益(就是在这种方式下,古代哲学家与学人,对伦理福祉特别看重,也是为了这个,而特别赞美伦理的福祉,尽管哲人是外教人士,他们也都由於深深知道伦理福祉是现世幸福之源,而设法修习并获得它们。人们由於伦理之德,不但获得了福祉以及他们祈寻求的荣誉,并且那喜爱爱德的天主,在外教与野人们当中,依照智者的说法:「他总不阻人完成善事」(智·七二·十二),也一样增加他们的生命、荣耀、地位与和平。关於罗玛人,就有过这样的情形,因为他们的法律是公正的。天主曾让全世界属下於他们,并且也对那些有善良习惯的人,加以暂时的赏报,因为他们的无信仰是不能让他们获得永远幸幅的。

  天主是很爱伦理秩序之福祉的。请看所罗门只是向天主要求智慧,以便教育人民,在正义中管理他们,并教育他们以善良的风俗,这使天主极为满意,他已向所罗门声明过了,不但给予他为此目的所要求的智慧,并且另外也给了他所没有要求的,「那就是富裕、光荣,无论在过去,也无论在未来,没有任何国王,能像他一样的」(列王纪·一·三、九—十三;编年纪·一·十一—十二)。

  四、无可陵疑,基督徒由於他能从伦理秩序中,摄取出暂时的利益之缘故,是可以享受伦理秩序的福祉的。然而,他的喜乐,却不能像外教人一般的,停上在那里,外教人的精神注视,是不能超越这个有死生命的限界的。基督徒是秉有信德的真光,这个信仰之光能为他许下了获得永生。为此,他应该享受这个伦理福祉,是为获永生,而藉着这些良好行为,加增对天主的爱情。

  信仰天主的人,有关他的注视以及喜乐,应该唯一的是为指向天主的光荣与为天主服务,因为,没有这种看法,一切的德行,在天主面前,便无价值了。 我们从福音中十童女的事件上,可以看到个榜样,她们全都在守贞,她们也全都完成了善行,然而她们中的五个,从善行中摄取的快乐,没有与天主发生关系,她们空空的享受它们,并夸耀自己占有了它们,她们终于被断拒在天国之外,天上的净配并没有向她们青睐,也没有报酬她们(玛25:1-13)。同样,有很多教友,他们完成了惊人的工作,然而这些专功对他们的永生并没有用途,因为在完成这些工作时,他们并没有着眼在天主的尊崇与超越一切的爱主之情上。

  教友们享受伦理的福祉,并不是由于他行善积德,度着可赞美的生活,而是专心一志,实行这一切为光荣天主为爱慕天主,如果人们作这些行为是专为为光荣天主,那这些行为将为他挣得更大的光荣:如果人们有另一种动机,这些行为是要为他们引来更多的惭悔。

  五、教徒们为了完成将出于伦理秩序的喜乐,安置到直向天主,他也该自己全心信证:他们的善行、守斋、施舍、补赎(祈祷)等行为的价值,并不建立在次数以及重要性上,不,它们建筑在对天主的爱情上,是为爱天主而完成这样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如果是由于一个更纯洁的爱情完成,而并不是为自己的利益,并不由于快乐、兴趣、安慰或光荣、赞美——这些无论是为今生,或为末世的缘故去作,它们的境界钭更是卓绝的。为此,绝对不该将自己,停留在兴趣、滋味、安慰以及其他由宗教行为与善行所带来的利益上,而是应该将整个的喜乐引向天主,并专心一志是为中悦天主而完成这些工作。他应该从一切人性的喜乐中,洗炼自己的意志,关于这种喜乐,也自持在晦暗中。最后,也应该愿意只是天主个人喜爱于他的善行,并在秘密中尝味它们,除了为天主获得荣耀与尊高外,灵魂为自己,对任何其他的喜欢,都不保留。是的,灵魂在有关于伦理福祉的处理,是应该集中意志的全力,投向天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