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存聖體及彌撒外的聖體敬禮 2. 某些彌撒外的聖體敬禮方式 [134-141]
    「在彌撒以外的時間朝拜聖體,對教會生活有不可估量的價值。朝拜聖體與感恩祭的舉行有很緊密的關係」。[227]為此,亦要致力促進彌撒外對至聖聖體的公共和私人敬禮,好使信友能向真實臨在的基督致以欽崇的敬禮,[228]他是「未來鴻恩的大司祭」[229]和普世的救贖主。「神職牧者有責任鼓勵信友朝拜聖體,並要以身作則,特別是顯供聖體,並在臨在於餅酒形下的基督前祈禱」。[230]

    「在一天之中,希望教友們不要忽略朝拜聖體的善功,此乃表示感激的標誌,表現愛情的行動,並對確在此聖事內的主基督,表示知恩感恩的心情」。[231]朝拜臨於聖體聖事內的耶穌,作為一種神領聖體,能使信友緊密地與基督結合,就如在許多聖人的例子中可見的。[232]「供奉聖體的聖堂,每天只少有數小時開放,讓信友能在聖體前祈禱,但有重大理由阻礙時,不在此限」。[233]

    教會教長應極力推行信眾參與朝拜聖體,不論是短暫或稍長的或延續的。近年來,「在許多地方,朝拜聖體也是一個重要的每日敬禮,而且成為成聖的無盡泉源」,可惜的是,「也有些地方幾乎完全廢除了朝拜聖體的敬禮」。[234]

    顯供聖體應常遵照禮書的規定進行。[235]不應排除在聖體櫃前或在顯供聖體時誦念玫瑰經──這個祈禱的美妙「在於其簡樸和深度」。[236]但尤其在顯供聖體時,特別採用來自聖經的選讀,更能顯出這祈禱的特性,即瞻仰救主基督生活的奧蹟,以及全能天父的救恩計劃。[237]

    然而,顯供至聖聖體不能沒有守候的信眾,即使是一段極短的時間。為此,應安排時間,使常有一些信友在場,至少輪班守候。

    教區主教若有聖職人員或其他人員可奉行此職,信友有權利多次朝拜聖體,以及至少每年幾次參與顯供聖體的敬禮。

    極力鼓勵教區主教在城市或至少在較大的社區內,指定一所聖堂舉行恆久朝拜聖體,但這聖堂內應常常甚或每日舉行彌撒,但在禮儀進行時嚴格暫停顯供聖體。[238]朝拜聖體時所顯供的聖體,最好是剛在朝拜敬禮前的彌撒中所祝聖者,並在領聖體後顯供於放置在祭台上的聖體光座裡。[239]

    教區主教應盡量批准並鼓勵信友利用他們的權利成立朝拜聖體的善會,甚至是為恆久朝拜敬禮者。這些善會若屬國際性者,應由禮儀聖事部來成立或批准其章則。[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