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19.实行节制应有什么限度
答:关于约束灵魂的情感,节制只有一个原则:彻底禁绝一切贪图不正常快乐的倾向。至于饮食,因为每个人的年龄、职业、身体状况,各不相同,所以用饭的方式和饮食的数量,也应有区别,为此,在这个事主的学校里,不可能执行一律的规定。为健康修士制定的规条,院长可按个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决定。在一次讲话中,也不能尽述所有的个别情况,我们只能规划出一个大家可行的共同准则。比如关于饮食,病人为恢复健康,有人因特殊的劳动过于疲倦,或者有的准备负担一项费力的任务,如旅行,或其它工作等,院长可按需要,规定饮食,如圣经上说的:“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宗2:45)。至于开饭时间,用饭方式,以及饮食数量,也不能为大家制定同一的规则。但是大家有一个同一目标:满足需要。胃满腹胀是应受天主诅咒的行为,吾主耶稣说:“你们现今饱饮的是有祸的”  (路6:25)。此外,饮食过度,使人昏昏欲睡,没精神工作,有害于身体。当然,我们这些弃绝了不正当快乐的人,千万不可把吃饭的快感,当成目的,而应该把吃饭看作,是维持生活的方法。迷恋饮食的快乐,就是把胃口当作天主。

身体的精力用尽,腹中空虚,必须加以补充,这就是我们天生想吃东西的原因。为此,按照需要,用固体或流质的食物,来补充人身的亏乏,以维护他的生命,这才合乎正理。

为此凡可以满足身体需要的,而又最少损害的,才用来作食物。圣经上记载,耶稣怜悯饥饿疲乏的群众,惟恐他们在路上晕倒(玛l5:32),遂显圣迹让他们吃饱,也正是这个意思。耶稣既是在旷野里显圣迹,原可以利用较贵垂的物品作媒介,以提高圣迹的价值,可是他给群众准备的,仅是菲薄简单的一餐,饼足大麦饼,还有几条鱼(若6:9)。圣经上没有提喝什么,可见水是充足的,可以解决群众的需要。但是,圣保禄宗徒劝告弟茂德,不要单喝清水,因为他软弱多病,这样做为他的身体是有害的。事实上,既然知道某种食物为自己有害,自然就不该吃。吃饭本是为保养身体,明知某种食物可在自己身上引起反应,使肉体相反灵魂,并妨碍人遵守天主的诫命,然而仍然取用,那未免太不合情理了。任何有害的东西,虽然对我们有诱惑力,也必须依照同样的原则,加以拒绝。此外,务必优先使用本地最容易得到的平价东西,决不可以节制为借口,制备昂贵的饭菜,或以高价寻找作料,制作奢侈的食品。相反,我们要选择在各地区最容易得到,而又为众人普遍应用的材料,只吃为维持生活十分必要的食物,如橄榄油和其它类似的产品。

凡为病人恢复健康有效的食品,均准许使用,不过,也要看看是否容易制备,是否会造成其他不便。